经河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今年8月份,对部分区政府组成部门、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进行工作评议。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河口区科技局、河口区财政局、河口区人社局、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河口区商务局、河口区市场监管局、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河口区湖滨新河口区服务中心、河口区民生热线、河口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口区供销社、河口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河口区自然资源分局、河口区河务局。共15个部门单位。
二、评议内容
1、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班子、队伍建设情况;
3、为民服务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情况;
4、机关效能提升情况;
5、接受河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执行河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
三、联系方式
电话:36612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截止时间
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的截止时间是8月15日。
河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编辑: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