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历史文化村落变迁:轨迹与逻辑

2019-10-21     爱农者言


摘 要: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年里,村落变迁形成了“国家推动的社会变革——行政统摄的集中统一——基层群众的相对自主——地方政府主导的多元共建”的基本轨迹,村落变迁场域存在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庄社会等三个主体、三种力量,并由此生发国家宏观政策建构的一般发展逻辑、地方政府选择的区域逻辑,村庄因素决定的特色发展逻辑等三重逻辑。三个主体关系和三重逻辑互动决定着历史文化村落的变迁,三个主体关系和三重逻辑互动格局的差异决定着历史文化村落变迁方式及其结果的不同,进而呈现出村落变迁的阶段性特征。清漾村是一个以江南毛氏文化资源为特色和优势的历史文化名村,其70年的变迁实践表明,多元共建和协同发展是历史文化村落变迁的理想方式。需要建构合作共赢的村庄发展命运共同体,探索以村民为中心的村庄发展路径。


村庄是构成农村社会的基本单元,进而成为农民生活和农村治理的基本单元。正是村庄的特殊地位使得许多学者将农村社会发展和治理研究聚焦于村庄,以村落为特定对象开展多维度、多层面的研究,形成了浩瀚的村落研究文献。本文沿袭中国农村研究的传统,运用个案研究方法,以浙江省江山市1清漾村为例,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文化村落的70年变迁轨迹与逻辑做些初步分析。

一、一个典型的历史文化名村:清漾村

清漾村隶属于浙江省江山市石门镇。据《清漾毛氏族谱》记载,江南毛氏第八代先祖清漾公毛元琼于梁武帝大同年间(公元535—544年)迁居于此,逐步繁衍并聚居为村,迄今已有近1500年历史。千百年来,清漾毛氏后裔逐渐地走出清漾,形成了清漾毛氏的众多支派。伴随着历史发展,清漾毛氏逐渐地成了江南毛氏家族中地位最尊、影响最大、支派最繁的盛门。中国南方90%以上的毛氏都源自清漾,清漾成了江南毛氏的发脉地。湖南韶山毛氏也认同清漾为祖居地。故有“江南毛氏发祥地”“毛泽东祖居地”之说。清漾毛氏家族随社会发展和王朝更迭经历了风风雨雨,在持续变迁与发展中逐渐沉淀和培育了具有“耕读传家”“贵而不富”等显明特色的村落文化。人们习惯地称之为“清漾毛氏文化”[1]。

据调查,清漾村依然由相对单一的毛姓村民聚居而成,全村现有300多户1000多人绝大多数姓毛,是一个典型历史文化村落。至今较好地保存的明清古民居群,总量达20多幢。始纂于北宋元丰六年,历代续编而不绝,共计60多卷的《清漾毛氏族谱》得到了较完整的保护,并于2002年3月被列入首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现收藏于国家档案馆。清漾毛氏后裔中名人贤士辈出,有据可查的尚书八位、进士83位,并有近代国学大师毛子水等当代名人名家。历史上留下了大量清漾毛氏名人的文献典章、诗文楹联和逸闻故事,一些重要文献被收录于《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文化典籍。到访过清漾并留下诗文的雅士灿若星辰。各个时代清漾毛氏的家规、家训、家诫和民俗、民风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家规和家训体系,崇祯十五年(1642年)第四次续修完成的《清漾毛氏族谱》专门增补了《宗范志》,详细记录了清漾毛氏的约训、约戒、约申、例条。这些历史遗存从不同的侧面呈现了清漾毛氏文化及其特色,表征着传统文化名村的典型性。因其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保存较为完好并具有特殊历史价值,清漾村于2006年被评为浙江省历史文化名村,2019年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二、清漾村70年变迁的基本轨迹

新中国成立以来,清漾村经历了复杂的经济社会变迁。回顾70年村落变迁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重要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推动的社会变革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前,清漾村与其他各地农村一样实行保甲制度,由官府指派的乡绅治理村庄。只是在清漾村更充分地体现了“科举入儒加官晋爵、宗族乡绅治理村落”的典型特色。科举制不仅选拔了大量清漾毛氏官员,而且造就了清漾村的士绅阶层、乡村精英,在村庄治理和村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随即开始了一个新旧制度转换的社会变革时期。

首先,废除旧的保甲制,建立乡村人民民主政权。1950年5月,江山县在废除保甲制后设立八区、81乡、347村。清漾村与灵岗村合并,设立一个行政村,称“七村”,隶属于石门乡[2](p8)。

其次,开展土地改革,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全国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江山县响应政府号召于1951年进行土地改革。一方面,以占有土地面积为标准对各农户评定阶级成分。当初,清漾村有两户被评为地主、一户被评为富农,其余为贫雇农。另一方面,没收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将全村的土地与山林按人口平均分配到农户。广大村民因此获得了土地,彻底改变了农村的地权关系。

再次,推行农业合作化,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土地改革后,国家并未停止制度变革的步伐。在国家号召下,清漾村1952年开始推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初级社。村民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将私有土地、山林、耕畜等主要生产资料交由初级社统一经营,产品由初级社统一支配,村民按股分红。同时,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取得劳动报酬。到1956年,初级社又迅即发展到了高级社,实现了农业生产集体化。合作化虽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但在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干部与社员同工同酬、同吃同劳动等方面,至今仍令清漾村的老人们念念不忘。

这一阶段的村庄发展主要表现制度转换与社会变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抓住了土地问题这一根本,迅即开展土地改革,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梦想,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然而,国家推动的社会变革特别是农业集体化的急躁冒进带来了一系列消极后果。片面强调了农村的统一性,忽略了地方和村庄差异,脱离了村庄发展的具体条件。在此背景下,清漾的毛氏文化未能转变为村庄发展的资源优势。

(二)人民公社时期行政统摄的集中统一阶段

受“左”倾思想影响,党和国家在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先后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最终形成了“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据调查,1958年9月,根据实行农村人民公社制的要求,江山市石门乡改为石门公社[2](p8)。清漾村成立了清漾生产大队,由八个生产小队组成。在人民公社制下,清漾村的发展进入了行政统摄的集中统一阶段。

首先,实行政社合一、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清漾生产大队设管理委员会,在石门公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落实本大队范围内各生产小队的生产工作和行政工作,帮助生产小队安排好社员生活;督促生产小队完成国家规定的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征购、派购任务;管理全大队的民政、民兵、治安、文教卫生等项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法令。如此,形成了行政统摄、政社合一、高度集中、步调一致的管理体制。人民公社制度的积极意义是实现了有效的国家整合,为国家从农村汲取资源,推动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消极后果则是农村和农民牺牲太多,造成制度绩效日益递减。

其次,实行单一化、集体化的农村生产。在“以粮为纲”的国家政策号令下,清漾大队的各生产小队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发展极其少量的林业和油料等经济作物,形成了单一性的产业结构。加之,农业生产的集体经营,造成了“大锅饭”“平均主义”问题,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效率极低。单一的产业结构和低效的生产经营方式,严重地限制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严重地影响了村民生活。

再次,开展群众性政治运动。“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了一系列的群众性政治运动。试图通过群众性政治运动实现思想和行动的统一,结果造成了阶级斗争扩大化。“抓革命”非但没有“促生产”,反而破坏了农村生产和生活,破坏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破坏了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特别是“文革”十年动乱,造成了严重的村落社会危机。

在这一阶段,强调了国家力量的介入和上下步调一致,村庄发展形成了行政统摄的集中统一模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性得以维护和加强,但不同村庄发展的差异性、特色性得不到应有尊重和有效呈现,村民群众的积极性受到极大伤害。在人民公社体制下,清漾毛氏文化资源不仅得不到开发,而且在“阶级斗争为纲”的特殊背景下成了村庄发展的累赘。

(三)改革开放初期至2006年基层群众的相对自主阶段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的村庄发展几乎无一例外地缘起于家庭承包经营制改革。据调查,清漾村于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由此进入了村庄发展的崭新阶段。直到2006年浙江省委书记到清漾村视察,在大约25年的发展中,形成了基层群众相对自主发展的阶段。

1.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改革,解放农业生产。

源起于安徽小岗村的家庭承包经营制是中国农业领域的一场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3](p1)。它“将土地等生产资料由集体承包给农户,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和分配,其核心是将生产经营权下放给农户,使农民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由此重构了农业生产的微观组织,扩大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4](p6)。这一中国农民的伟大创举启动了农村乃至中国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

据调查,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前,清漾村农民曾偷偷地尝试过分组包干,但未能从制度上做出根本性改变。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推行家庭承包经营改革,原来由生产小队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耕牛、水车、晒谷场等重要生产资料按人头均分到户,由农户负责生产经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村民获得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在种植粮食的同时可以发展养殖业,家庭散养白羽乌骨鸡、白鹅等地方特色畜禽,发展多种经营,很快地实现了粮食和农副产品的自给,部分家庭开始自吃有余,获得了生活上的温饱。

2. 推行村民自治制度,重构村庄治理格局。

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的村民自治是农村政治领域的一场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导致了农村治理体制的重构,形成了“乡政村治”新格局。“‘乡政村治’治理模式的核心是在坚持国家统一领导的同时,重视农民群众的参与,体现了国家与社会的分权原则”[5](p32)。其实质是把原来由国家包揽的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权力部分下放给农民群众。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指出:“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这就是最大的民主。”[6](p252)

据调查,1983年6月,江山县实行政社分设,以原人民公社范围建乡镇。石门人民公社改为石门乡,清漾生产大队改为清漾村[2](p9)。在村一级设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群众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村民群众管理村庄公共事务,实现了村庄治理体制的根本性转换。在纵向上,由原来的行政统摄转向行政与自治的双层结合。村委会取代生产小队成了乡村治理的基本单元,由生产小队转换而来的村民小组不再拥有村庄重要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权。在横向上,由原来的一元垄断转向党支委、村委会等二元主导,以及村民代表会议、经济合作社、妇代会等多元协同,实现了村庄内部组织体系的重构。

实行村民自治以来,清漾村按期进行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开展村务决策管理。然而,调查发现,村民自治的理想制度在实践中并没有充分地转化为现实。因受多种因素影响,村民群众在自主自由的民主选举中遭遇了多种困难与挑战,村干部变换频繁,造成村庄治理缺乏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更显得发育滞后,群众参与相对较少,村民自治各环节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

3. 乡镇企业崛起引发经济社会变迁。

乡镇企业崛起主要是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结构性变革和创新,其重大贡献在于突破了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在城市工业与农村农业之外农村工业这一新兴结构性因素,成为当代中国经济结构中的第三元,并进一步地带动了农村小城镇的发展。

乡镇企业崛起的影响在不同村庄有所不同,在清漾村突出地表现在村民获得了新的农外就业机会。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相当部分清漾村民特别是中青年受利益驱动自主选择到周边的乡镇企业务工。务工经济一时成为清漾村落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并由此促进了清漾村落社会的开放。

4. 农民流动导致村庄社会结构改变。

乡镇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极大的“拉力”,导致了农民大规模、多元性的流动。在不同经济单位之间、不同产业部门之间、不同社区之间流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发生的身份转换,逐渐地分离为众多个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占有不平等的社会阶层[7]。根据调查,清漾村的村民在20世纪80年代主要因当地乡镇企业发展开始“离土不离乡”的就地转移,在周边企业务工。90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政策的松动,部分村民自主选择跨区域流动,外出到了衢州、杭州、温州、广州等省内外城市务工。少数村民开始外出经商办厂,实现创业—经营型流动[8]。多元性的流动造成了清漾村民的阶层分化,形成了极其复杂的村庄社会成员结构。

这一阶段主要在放权性农村改革的推动下,清漾村主要以家户为单位自主经营,借助基层群众自治权在乡镇政府指导下进行村庄发展的自主探索,实现了相对自由的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了生活上的温饱并逐渐走向小康。但家户发展的局限性,村庄发展能力的有限性,以及经济增长型发展主义政策的影响,制约了村庄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村落的传统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有效开发、利用。

(四)2006年以来地方政府主导的多元共建阶段

2006年8月16日,浙江省委书记到清漾村视察,并指示“要把毛泽东祖居地清漾村保护好、开发好、建设好,建成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9]。江山市委市政府根据领导指示,大力加强清漾村毛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和村庄建设工作,制定了专门的政策,提供了大量的财政支持,实施了一系列非常规措施,推动清漾村的发展进入了地方政府主导的多元共建新阶段。

首先,开发清漾毛氏文化村旅游工程。为深入挖掘和研究清漾毛氏文化内涵,传承和弘扬清漾毛氏文化精髓,2007年2月,江山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清漾历史文化村保护与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清漾毛氏文化保护与开发建设,全力打造清漾毛氏文化村旅游工程。在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专门成立江山毛氏文化研究会,引入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共同开发和建设清漾毛氏文化村旅游工程。努力将清漾毛氏文化保护挖掘与旅游经济发展相融合,文化研究与物化建设相结合。聘请专业机构编制了《江山市清漾历史文化村保护规划》,先后修缮了清漾塔、清漾祖宅、毛子水故居、毛氏名人馆等,建成了清漾牌坊、游客中心、祖宅广场、文化碑廊,修复了清漾祖祠等。于2009年4月建成开放了首期清漾毛氏文化村旅游,由江山毛氏文化旅游开发公司负责经营。经过十多年的开发与建设,清漾毛氏文化村旅游项目已经建设成为当地旅游的一张“金名片”。

其次,旅游开发带动的村落全面发展。村落旅游的开发和建设逐步推动着清漾村落经济的转变,即由传统农业转向了以旅游业为主导的多元产业格局。村落旅游及其民宿、餐饮、购物等配套服务设施、服务行业建设有力地带动了清漾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收入在清漾经济结构中的比例逐年上升,已经成为清漾村的主导产业。

伴随着毛氏文化的挖掘与村落旅游的开发,引来了大量关注,逐渐冲破了村落社会的封闭性。特别是中国·江山毛氏文化旅游节、毛氏祭祖大典等节庆活动,有力地促进清漾村走向开放。清漾村由封闭性村庄转变为开放性村庄,呈现出现代性发展。

毛氏文化村旅游开发要求村落环境、社会治理等与之相适应,进而有力地推动了清漾村的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经过村庄整治和环境美化,特别是近年的美丽乡村建设,清漾村由过去有名的脏、乱、差转变为环境整洁、村容美丽的新农村。

相应地,伴随村落旅游开发而来的经济社会变迁和村庄开放化,村庄治理的主体、对象、内容、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一阶段清漾的村庄发展主要围绕着毛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特别是以毛氏文化村旅游开发建设为中心而展开的,表现出一定的村庄发展特色。由于清漾毛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特别是旅游开发并非清漾村内生性的驱动,而是地方政府响应领导指示而积极推动的,呈现出典型的地方政府主导性。为有效保护与开发清漾毛氏文化资源,建设好清漾毛氏文化村,当地政府动员和协调了企业、社会组织、各地毛氏宗亲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了独特的多元共建格局。但是,在地方政府主导的多元共建过程中,村庄和村民处于相对被动地位,其主体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和有效发挥。

三、历史文化村落变迁的三重逻辑

根据对清漾村70年变迁的初步考察,发现不同阶段的村庄发展虽然呈现出阶段性特点,但均受国家宏观政策、地方政府行为、村庄社会基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进而形成了村庄变迁的三重逻辑。

(一)国家宏观政策建构的一般发展逻辑

村庄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其发展离不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势必要求遵循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宏观政策建构了农村经济社会的一般发展逻辑,决定着村庄发展的方向和基本路径。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的宏观政策因受不同时期发展理念和发展任务的影响,出现了多次重大变化,并形成阶段性特征。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核心毛泽东深刻认识到了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领导和推动了土地改革。同时,当初认为分散经营的小农难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满足工业化积累的需求;农民是小私有者,势必产生社会分化,难以巩固制度革命的成果。于是,在土地改革后迅即提出把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农村集体化,最终建立了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制度压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受“左”倾思想的指导,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农村经济社会几乎陷入破产边缘。正是在严峻的社会危机倒逼之下,中国共产党在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同志的领导下拨乱反正,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实现了工作重心的根本性转移,致力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首先在20世纪80年代初全面推行了家庭承包经营制和村民自治制度,推动了以权力下放为核心和特点的农村改革。随后陆续出台了诸如发展乡镇企业、允许和鼓励农村劳动力流动、放开粮食购销、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减免农业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农村经济政策体系;出台了诸如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创新农村社会保险、保护历史文化村落、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政策,形成了以公平为取向的农村社会政策体系;出台了加强和完善民主管理、促进农村协调民主、实现三治融合、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治理,推进乡村治理有效、加强基层党建引领、强调政府主导等政策,形成了以民主公正、协同高效为取向的农村基层治理政策体系。这些国家宏观政策决定着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路径,形成了农村经济社会的一般发展逻辑。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清漾村的变迁基本遵循着国家宏观政策建构的一般发展逻辑,按照不同时期党和国家政策的要求和指示,及时调整和转换村庄发展重点和中心工作。村庄发展随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呈现出曲折发展的变迁轨迹。因国家宏观政策具有阶段性特点,因而清漾村发展相应地呈现出具有不同特点的若干阶段。

(二)地方政府选择的区域发展逻辑

中国农村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差异悬殊,特别是在非均衡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样性的农村经济社会形态,呈现出丰富的区域特色和“地方性知识”。地方政府时常会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结合区域和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发展政策,选择区域发展战略策略,培育区域发展重点特点,进而形成独特的区域发展逻辑。

任何村庄的发展总是在特定区域内实现的,势必受区域条件、地方政策等制约。地方政府选择的区域发展逻辑将在村庄发展中以各种方式不同程度地得以体现,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

清漾所在的浙江省是一个先试先行区,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改革以来,省委省政府在领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重要战略和政策,形成了许多全国各地学习和借鉴的成功经验。诸如“八八战略”、法治浙江、平安浙江等重要战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社会建设重点工程,以及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建构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策略,对包括清漾村在内的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清漾所在的江山市政府也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中央和上级政府的要求,制定各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形成了独特的县域发展逻辑。据调查,早在20世纪80—90年代,江山市政府出台多项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以江山白鹅、白羽乌骨鸡、白菇等“三白”为主的区域特色农业。2011年启动实施了“幸福江山连心服务”工程,通过构建网络、搭建平台和优化资源等一系列举措,实现连心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多元化、系统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和实效。以连心服务热线、连心服务网络、连心服务中心(站)为内容的为民服务“一线一网一窗口”,确保服务群众有场所、有渠道、有平台,实现服务群众线连线、点对点、面对面[10]。诸如此类的江山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地方政策对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最直接的影响。清漾村的发展无疑脱离不了江山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规制。比如,改革开放初期,江山市的特色农业发展政策对清漾村民的产业选择和经济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当初有相当一部分村民以家庭散养方式从事白鹅、白羽乌骨鸡养殖,但也有部分村民根据市场需求和村落条件选择了养牛,基本没有种植白菇的村民。

总之,各级地方政策和政府行动建构了多层次的区域发展逻辑,形成了独特的地方发展战略策略选择,对历史文化村落变迁形成指导和规制,发挥着独特的功能和影响。

(三)村庄因素决定的特色发展逻辑

村庄发展应当以村庄具有的资源和条件为基础,同时能够满足村民的需求。只有从村庄实际出发,以村民的需求为导向,才能寻找到一条符合村庄发展的道路。从一定意义上说,村庄拥有的资源与条件、村民群众的意愿与需求等构成了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因素,一定程度地决定着村庄发展路径和策略选择,进而形成村庄的特色发展逻辑。

首先,清漾村是一个中国村落,具有村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性,拥有相同区域村落类同的发展资源和条件。清漾村拥有较丰富的耕地和山林,因而历史上主要以农耕为主,依靠耕地种植水稻等粮食和蔬菜、水果,并利用山林获取生活所需的燃料,过着温饱有余的小农生活。在长期的农耕生活中,清漾人代代相传,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生产技能和农耕经验。耕地、农民、农耕技能等农业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建构了一个农户为单位的传统小农生产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说,人民公社体制打破了这套历史传承的小农生产体系,造成了种种不适应与冲突,最终导致了农业生产的破坏,清漾村民的生活温饱不保。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重新让农户获得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恢复了家户经营的传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迅速增长,村民生活很快获得了温饱。然而,家户经营造成了土地经营的碎片化,难以获得规模效应。解决农民温饱有余,但实现农民富裕和农业现代化有困难。清漾村民依据新时代国家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政策,自愿流转土地经营权,集中到某些种田能手、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逐渐促进农业集约化经营。

其次,清漾村是一个历史文化名村,拥有独特的毛氏文化资源。文化底蕴深厚,特色鲜明,以毛氏繁衍发展为脉络,积淀了“耕读传家、贵而不富”的历史文化,形成了不可多得的村落特色文化资源。正是富有特色的毛氏文化吸引了省领导于2006年到清漾视察,并当场作出“三个好”指示,启动了清漾村落特色文化保护与开发工程。从此开始,清漾村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以毛氏特色文化为主要资源,政府主导,村庄、企业和社会力量多元协同,共同开发清漾毛氏文化村旅游。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旅游业为主,农业集约经营为辅,多业并存,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的村庄发展道路,促进清漾村的发展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快车道,迅速成为闻名遐迩的文化名村。

四、结语与余论

(一)三重逻辑互动决定历史文化村落的变迁

历史地考察,在历史文化村落的变迁场域存在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庄社会等三个重要主体,建构了村庄发展的三重逻辑。在不同时期的村落变迁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庄社会三个主体的地位及其关系和一般发展、区域发展、特色发展三重逻辑的互动格局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由此构成了不同的村庄发展方式,决定着村庄发展结果。

清漾村70年变迁的历史表明,历史文化村落变迁是三个主体、三重逻辑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三个主体在村庄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有所差异,三重逻辑的互动格局有所不同,进而呈现出村落变迁的阶段性特点,并导致不一样的发展结果。改革以前的清漾村变迁均呈现为典型的“强国家—弱社会”关系模式,特别是中央政府的号令与政策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整合力,对全国各地的村庄发展形成了集中统一的领导和指挥,地方政府和村庄社会更多的是认同服从与贯彻执行,地方的区域发展逻辑和村庄的特色发展逻辑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一般发展逻辑。在这种主体关系和发展逻辑格局下,清漾村的发展与国家宏观政策和一般发展逻辑保持着步调一致,但相当程度地挫伤了村级组织、村民群众,以及地方政府的自主性、积极性,忽略了清漾村发展的资源禀赋和发展特色,造成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缺少活力。

改革开放之初,清漾村的发展进入了基层群众相对自主的阶段。特别是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和村民自治制度将农业生产经营权和农村基层自治权下放给了农民,国家权力实现上收,地方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干预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在此背景下,清漾村的发展更多地表现出村庄社会和基层群众的自主性,拥有了空前的自主选择权和自由发展权,形成了一种国家宏观政策规制和地方政府指导下的村庄自主自由发展。如此,村庄社会(村民组织和村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区域发展逻辑和特色发展逻辑对村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有了较大增强。特别是村庄社会及其决定的特色发展逻辑逐渐在村落变迁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一般发展逻辑、区域发展逻辑在村落变迁中更多地发挥宏观调控和间接指导作用。加之,伴随着农村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村域经济与外部市场建立了复杂、多样的市场联系,清漾村民可以依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经营和劳动行为的自主选择。在这种主体关系和发展逻辑互动格局下,村庄社会的自主性获得了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了较好发挥,村庄经济社会呈现出较强活力,村庄得到了相对自主自由的发展,村民群众因此迅速解决了温饱问题,并逐渐走向小康。但是,基层群众的自主发展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整合性不足,难以协同合作形成发展合力,无力开发和利用清漾村自身拥有的毛氏文化资源等,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受到极大限制。

2006年后,清漾村的变迁进入了新阶段,三个主体关系、三重逻辑互动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一阶段的清漾村落变迁集中表现为以毛氏文化保护与开发为核心的村庄经济社会建设,主要是遵照领导“三个好”指示,在地方政府强有力支持和直接干预下展开的。清漾村的内部力量、相关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等都接受地方政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整合,共同参与并推动着清漾毛氏文化的保护与开发,进而促进村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一种以地方政府为主导、村庄社会为基础、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外部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多元共建和合作发展,建构了一种极为特殊的主体关系和发展逻辑互动格局。一方面,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在村庄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村庄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和多方协同,增强了村庄发展中的社会力量和整体能力。如此,形成了一种国家与社会协同合作的关系模式。同时,地方政府动员和协调多方外部社会力量介入清漾村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促进了村庄发展的开放化。2006年以来,建成了清漾村景区和文化村落旅游等品牌性成果,创办了若干现代农业开发公司、家庭农场等新经济实体,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阶段。

清漾村的70年变迁表明,村庄发展的主体关系和发展逻辑互动格局是嵌入历史文化村落变迁的重要变量,影响和决定着历史文化村落变迁的方式和成效。

清漾村的70年变迁同时证明,多元共建和协同发展是历史文化村落发展的理性选择。2006年以来地方政府主导的多元共建阶段是清漾70年变迁的最理想时期。在这一阶段,地方政府在运用自身行政资源,调动村庄外部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显现出中国政府独特的高动员力、强组织力。然而,也应理性地看到,地方政府在强力主导过程中容易忽视村庄社会基础和村民群众意愿。清漾村的基层组织和村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应有尊重,在村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参与度不高、自主性不强,村庄社会的基础作用不够明显。特别是地方政府只看到了清漾毛氏文化资源的价值和作用,重在毛氏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没有充分关注和尊重村庄组织和村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忽略了基层组织和村民群众在清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体性地位和基础性作用,形成了政府强势主导与村庄弱势被动的矛盾,导致了村民群众的无奈和不满。这意味着多元共建和协同发展需要妥善处理政府主导与村庄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构建合作共赢的村庄发展命运共同体

2006年后的清漾发展是一个多元共建过程,初步建构了一种独特的合作机制,推动了村庄的迅速发展。村庄的文态、业态、生态都获得了根本性改观,村庄名声极大提升,村民群众受益匪浅。但是,清漾发展过程中没有建立有效的共进共退机制。在清漾村的发展特别是毛氏文化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介入事实是一种“动员式参与”。应地方政府的动员和号召而来,但不清楚参与其中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即使是清漾村的干部和群众也不太清楚毛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价值和意义,更多的是抱着一种朴素的宗族情感和家族荣耀而参与和支持,进而造成了清漾村的基层组织和村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不高。比如,清漾毛氏文化村旅游项目主要由江山市政府和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和经营,清漾村作为毛氏文化资源所有者和景区所在地的管理者,未能与地方政府、旅游公司等建立共进共退机制,每年只获取极其有限的固定费用,甚至难以支付必要的管理成本,挫伤了村干部和村民群众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鉴于此,历史文化村落变迁需要在多元共建的基础上建构共用共治共进机制,形成合作共赢的村庄发展命运共同体。

第一,确立村庄发展的共同利益观。参与村庄建设的各个主体有各自的利益考量,应当充分尊重各主体的利益追求。应当看到,各个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并非是一种排他的零和关系,而是相互依赖、彼此交融的共存关系。各个主体在村庄建设和村庄发展中处于共同的利益链条上。任何一个主体、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其他主体、其他环节,导致共同利益链条的断裂。任何一个主体均不能在村庄建设和村庄发展中独善其身,要想自己获得利益,就必须让其他主体获得利益。因此,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促进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努力将自身利益与全体参与者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共同利益。

第二,明确各参与主体在村庄发展中的权利与责任。每一项村庄建设项目,均需要正常签订共同开发与建设的合作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建立共建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将村庄发展中的合作共建置于契约关系之上,依法开展建设活动和项目工作,保障村庄发展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同舟共济、合作共进的伙伴关系。参与村庄建设的各方应当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建立起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伙伴关系。要求相互信任、同舟共济;相互沟通、平等协商;相互配合、共同担当;相互协调、互利共赢;相互支持、合作共进。

第四,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多元协同格局。村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势必由多个建设项目、多方面发展工作构成。每个项目、每项工作往往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协同关系。然而,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和发展工作中,各个参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将有所不同,因此不能强求一律和完全统一。相反,需要根据建设项目和发展工作选择多样化的协同方式。在宏观层次上,村庄发展需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在微观层次上,具体的村庄建设项目和发展工作应当强调优势主导。谁在项目建设和发展工作上更有优势,就由谁来主导,进而建立优势主导下多层次、多类型的多元协同格局。

(三)探索以村民为中心的村庄发展路径

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辉煌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确立了一套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制度机制。2006年以来清漾村的发展,强调了经济建设中心,突出了政府主导,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但是,也应理性地认识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体现得不够充分。既没有充分关注和顾及村民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又没有广泛动员和吸纳村民群众的参与,也没有自觉增强和提升村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村庄发展未能达到最理想效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1]。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原则,要求积极探索以村民为中心的村庄发展路径。

第一,坚持以村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应当面对新时代村庄发展的问题,积极回应村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以村民群众的真实需求为导向选择村庄发展路径。这就要求:(1)建立和健全村民需求评估与识别机制,精准识别村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求。(2)探索和创新村民群众生活服务机制,借助供给侧改革和农村生活服务建设满足村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村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水平。

第二,坚持以村民参与为基础。“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应当依靠村民群众,充分激发蕴藏在村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切实保障村民参与在村庄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要通过制定和贯彻正确的制度和政策,引领村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要通过建构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调动村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要通过健全民主法治,保障村民群众的参与权利;要通过运用互联网平台和智慧设施,创新村民群众的参与方式。

第三,坚持以村民幸福为目标。“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应当以村民群众的幸福为追求。在村庄建设中应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以村民幸福为目标,积极探索新时代村庄振兴之路,努力让村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村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四,坚持以村民满意为标准。“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应当以村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评价依据。需要通过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制度体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和评价村庄发展的重要标准。

原标题:新中国70年历史文化村落变迁:轨迹与逻辑——基于浙江省江山市清漾村的分析

作者简介: 卢福营(1962—),男,浙江嵊州人,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发展理念引领的基层治理‘一体三类多态’格局研究”(16AZZ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来源:理论月刊2019年10期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09P_8W0BMH2_cNUgtPK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