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决定,接受俞洋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花溪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任命蒋芳菊同志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来源:花溪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沁鑫
编审:安轶伦
审签:李 蓓
原标题:蒋芳菊任花溪区副区长、代理区长
1月18日,花溪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决定,接受俞洋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花溪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花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任命蒋芳菊同志为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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