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招商:为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经批准成立特色经济开发区,并授权园区招商处全国招商,让入驻园区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享受园区财政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的情况下,通过注册形式,按月以财政奖励的方式奖励入园企业。
(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经营模式的情况下,以财政奖励方式奖励入园企业)
在我国,因为东西部发展不均衡导致很多地区经济跟不上,贫富差距比较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直是国家的重要战略目标。一个地区企业的增长数量往往能影响到该地区GDP的增长,对于西部地区而言除了本土企业,涉及到招商外地企业就比较困难,因为当地可能没有好的资源环境、便利交通、优质市场能够吸引到企业,这就使得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一个难以提高的水平。但近几年,西南地区的政府部门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各项招商引资的政策,其中对于企业税收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在于对入驻享受政策的企业提供非常好的税收筹划环境,帮助企业合理合法减轻税收压力。例如在我们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享受核定征收,核定所得税为开票金额的2%,综合税率也只有5.15%,是各种缺乏成本费用的服务行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好办法;
开设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在税收洼地园区(上海、重庆、湖北),享受总部经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财政扶持返还(返还地方留存20%~70%)
开设与自己主公司相匹配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分流将部分业务让个人独资企业去承接,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服务业10%商贸业5%建筑业7%)根据自身公司的情况来进行方案定制
尤其针对:直播行业、影视制作、医药行业、医疗设备、地产开发、地产营销、各类设计、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广告传媒、贸易、园林等公司、以及机构、集团等大型企业,其中不乏境内外上市公司。
入园的企业可以享受:
1、企业所得税:留存全额的50%-70%返还
2、增值税(营改增):留存全额的50%-70%返还
(奖励方式实行先征后返,返税周期为月返,当月上税,次月返还。超级纳税大户,一事一议,享受特别财政奖励政策。)
园区以总部经济模式招商引资,不要求企业到经济开发区去实体入住和办公,企业经营地址依然在主城区不变,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园内注册,园外经营模式)只是让企业把税务关系落在经济园区,即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通常会使用园区的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整体节税25%-35%。我们会根据企业的主营业务、未来发展方向、成本处理状况、企业成立年限等做出适合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以便各企业都能充分享受最大政策。
如:企业迁移、分公司、注册新公司或个人独资等方案方式来消化和减轻企业税赋。(不管企业采用哪一种方案,入园前后事宜都是园区代办理,企业只需准备相关资料即可)
方案一:公司注册地址迁移
公司注册地址迁移至经济开发区,经营和办公地址依然不变。公司对外开具的每一张发票都能享受园区的返税政策。
特点:
1、 可最大限度的享受园区的所有优惠政策。
2、 公司抬头不变,经营范围不变。
方案二:分公司
先在园区办理一个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将一部分业务用分公司来承接,以享受这部分发票的税收返还政策。
特点:
1、 分公司名称可直接在总公司名称后加 “第一分公司”、“项目分公司”等等。
2、 分公司所领发票同样是地税局统一发票
3、根据《公司法》,分公司可以隶属于总公司,从事总公司项下的所有经营项目。
方案三:在园区注册成立新公司
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需求在园区新成立相关行业的新公司,公司注册地在经济开发区,新公司承接的所有业务均可享受园区的财政奖励政策,营业税包括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享受留存部分50%-70%的返还,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税总额的50%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