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曝光!固原交巡警公布一批严重交通违法案例

2019-08-20   固原交警

为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警示他人,有效预防和减少秋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固原交巡警继续加大对严重交通违反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固原交巡警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吸取教训,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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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马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19年08月16日,马某某驾驶宁DCH92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固将路由西向东行驶至31公里100米处,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非营运客车),被我交巡警四大队民警依法查获。处罚情况:马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非营运客车),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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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唐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简要案情:2019年8月9日15时46分,固原交巡警三大队民警在九龙路与同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处检查路边停放车辆时,唐某某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当场查获。处罚情况:唐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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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何生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机动车简要案情:2019年08月07日,何生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货车沿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大北山村村道由南向北行驶时,被固原交巡警一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处罚情况:何生某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壹仟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拘留;何生某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罚款贰仟元并收缴报废货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两项行政处罚合并执行,给予何生某罚款3000元、收缴报废货车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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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马某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简要案情:2019年07月29日,马某驾驶宁DCA97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泰和路与东海街交叉口时,实施饮酒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在此路检路查的固原市交警二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处罚情况马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决定给予马某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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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杨某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简要案情:2019年08月15日,杨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宁AB2956号(货运)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从彭阳县城西门到南门停车场行驶至栖凤大街光明路口200米处,被宁夏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杨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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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韩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简要案情:2019年08月15日,韩某某饮酒后驾驶宁A099Z6号别克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彭阳县城栖凤大街光明路口100米处,被宁夏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韩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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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马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上道路行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简要案情:2019年08月10日,马成某驾驶宁D22599号中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三里铺路段,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固原交巡警四大队民警依法查获。处罚情况:马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建议给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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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行为:马正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简要案情:2019年08月17日,马正某驾驶宁DA9717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三里铺路段,涉嫌实施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载货汽车),被固原交巡警四大队民警依法查获。处罚情况:马正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载货汽车),建议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