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網震怒!警方婦聯介入調查

2019-11-28     和田在線

11月25日,知名女博主宇芽發博:我被家暴了。掙扎了很久,終於鼓起勇氣跟大家說出這個事實,我不想再沉默,我不希望有女孩子再跟我一樣。過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夢裡,關於家暴的這一切,我必須說出來!

相關話題#宇芽被家暴#一度衝上微博熱搜榜第一。

視頻中,一戴眼鏡的男子將女子從電梯里死勁拽出去,儘管女子拚命反抗和呼救,並沒有人過來幫她。

在長達12分多鐘的講述視頻中,宇芽稱電梯里的一幕是她遭遇的第四次家暴。

@宇芽YUYAMIKA 講述遭遇家暴過程

視頻中的受害者之一站出來表示也曾經遭受家暴,稱後悔當初沒有早點站出來發聲。

宇芽也很後悔自己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報警,並在當時選擇了沉默。「正是由於一而再,再而三原諒他,最終導致了後兩次最為嚴重的家暴。家暴只有0和一萬次的區別!希望這一次還不晚。」

視頻曝光後網友怒了,紛紛圍觀聲援安慰宇芽,並憤怒留言,表示要嚴厲懲治這個男子:

「看哭了,真的想像不到宇芽經歷了這樣的事情,出來作證的人也很勇敢。」

「令人窒息!視頻看的感覺手都是抖的 。」

「電梯里的場景像恐怖片一樣,希望姐姐能走出這段陰影。」

重慶警方:正核查情況

情況是否如該網友所言?當地警方是否又曾經收到過報案?對此,記者聯繫了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表示,25日晚間,江北警方已經關注到此事。目前警方已經啟動了核查程序。

「首先,我們正在核查事發地是否屬於江北轄區。」該負責人表示,由於當事人並沒有說清楚事發地,警方目前正在積極排查了解情況。

「其次,我們也在向疑似事發地的派出所核查是否接到過類似家暴案件報案。」該負責人說,目前兩項核查工作還在進行中,一旦有進展,將及時對外公布。

25日晚,記者聯繫江北北濱路該小區物管,但截至發稿,電話一直無人接通。

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2016年3月正式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一大亮點是推出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該制度為受害人切實提供了人身安全保障,使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得到有效保護。

記者從廣州中院獲悉,2016年至2019年10月間,廣州市各基層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170件,主要為妻子因遭受丈夫家暴而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153件),除35件由當事人在提出申請後撤訴外,全市法院共駁回申請43件,終結1件,發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書91份。

在這170件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中僅有6件當事人提出了延長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說明人身安全保護令為受害人切實提供了人身安全保障。從回訪情況看,當事人普遍反映人身安全保護令給了受害人較為有效的安全感,對加害人威懾作用較為明顯,加害人普遍停止家暴行為的施行。

受害人證據收集能力不足

致申請被駁回

據了解,廣州兩級法院總體受理家事審判案件量大,2018年受理家事案件10869件,但是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不足50件。

廣州市各基層法院受理的170件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中,有43件是駁回申請的,駁回申請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存在家暴事實或面臨家暴現實危險,如,申請人僅提交了報警詢問記錄,但所載內容均為其自行陳述,而被申請人對此不予確認;又如,申請人主張受到被申請人威脅、恐嚇,但僅提交了證人證言作為案件證據予以證明,並不足以充分證明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法官支招:

遭遇家庭暴力應該怎麼辦?

一、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家暴往往具有突發性,受害人第一時間應做好自我保護。如將家中利器藏起、不與出現憤怒情緒的加害人正面衝突,隨身攜帶手機、鑰匙、身份證等重要物品,給自己規劃最短的逃生路線等。

二、向公安機關報案。留下報警記錄,做傷情鑑定。在不方便語音報警的情況下可以選擇12110簡訊報案。

三、向有關單位求助。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可以撥打12338全國婦聯公益維權熱線,廣州市民還可撥打38613861市婦聯和各區婦聯維權熱線以及12345政府服務熱線。

四、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五、保存好遭受家暴的證據。

家暴證據需要收集哪些?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戶籍卡、居住信息在內的能夠證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關係證明材料。包括結婚證、戶口簿等材料證實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婚姻關係、親子關係、親屬關係、同居關係、撫養關係等。

3.公安機關證明。公安機關的官方證明是證明力最強的種類,務必重視!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時,可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4.醫院證明、病歷資料等材料。通過提供因遭受家暴而前往醫院就醫的診療記錄,結合確切的事件經過、受害人對於加害過程的描述,能相互印證家庭暴力行為的存在。

5.證人證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親屬、朋友、鄰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相關工作人員了解相關家庭暴力情況的,都可以作為證人提供證人證言,證明家庭暴力行為的切實存在。

6.音、視頻資料。包括錄像、錄音、照片等音、視頻資料。

7.婦聯、居(村)委會、受害人單位、法援機構、人民調解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的證明。受害人遭受家暴時,可以向以上組織求助,相關組織接到求助後,應及時處理,協助化解矛盾,提供諮詢等援助,相關機構的證明亦可以佐證侵害事實。

翁婿間、兄弟間暴力也是家暴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的是實施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如父母子女間、翁婿間、兄弟姐妹間遭受家暴,一樣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而司法實踐中,其他家庭成員較少採用人身安全保護令措施進行家暴維權,原因是其他家庭成員發生家暴的可能性相對較低,但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存在其他家庭成員之間不了解其可以通過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情況。

家暴只有0和一萬次的區別!

每一次原諒,都會有下一次道歉!

來源:央視新聞、廣州日報、@宇芽YUYAMIKA、華龍網、微博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zxRYsm4BMH2_cNUgZ-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