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兩男子電得幾條魚,挨罰8000塊!看你還敢電魚咩?

2020-03-24     柳州潮生活

從3月1日開始,柳江水域進入一年一度的,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

在禁漁期捕撈,後果很嚴重,但仍有人罔顧法律,進行非法捕撈!

鹿寨兩男子電魚,挨罰8000塊!

3月19日,鹿寨縣城北派出所,查處兩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抓獲兩名違法人員!

近日,該所民警在巡邏中,獲悉鹿寨鎮附近村屯,有村民夜間進行非法電魚,經過開展走訪排查工作,於3月19日21時許,在鹿寨鎮獨羊村大坪屯池塘邊,抓獲兩名涉嫌非法電魚的男子,當場查獲電魚工具一批,以及非法捕獲的水產品若干

經詢問,違法嫌疑人韋某軍(男,39歲),韋某貴(男,38歲,均鹿寨鎮獨羊村人),均對在禁漁期內使用電魚機,進行非法捕撈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案已移交縣農業農村局處理,兩名違法人員,分別被處以罰款4000元!

無獨有偶,融安也有男子電魚被抓!

3月20日凌晨2點,融安縣融江水上綜合執法大隊,聯合浮石鎮人民政府及浮石派出所,在浮石鎮六寮村山貝屯小河邊處,查獲一件利用背式電魚機電魚案

查獲背式電魚工具一套,漁獲物1.74斤,現調查取證工作完畢,正與公安部門對接,辦理案件移交手續

小編提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嚴禁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毒、電、炸魚等禁用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較輕的,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可定性為刑事案件,進行刑事處罰。希望廣大群眾自覺保護水域生態和水產資源,切莫以身試法。


編輯:白水君

來源:鹿寨警方、我愛融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zuXwC3EBfwtFQPkdBC2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