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太康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張長偉來到該縣馬頭鎮張某的家中,為其送來了疫情防控用品,並向其了解致富意願。「疫情這麼嚴重,還親自到新鄭機場接我。請領導放心,我一定重新做人。」張某對張長偉動情地說。
張長偉是太康縣司法局基層指導工作股股長。根據司法部文件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無縫對接」及需由戶籍地司法行政機關派人進行銜接的要求,從2020年元月份至今,他已成功接收13名太康籍刑滿釋放人員回家。馬頭鎮的張某就是其中的一位。
今年3月20日,張某從牡丹江刑滿釋放,於20日從牡丹江乘飛機來到鄭州。接到消息後,太康縣司法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著手安排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做好前去接收準備。「讓我去吧,我是一名共產黨員!又是縣局基層指導工作股負責人,有這方面的銜接經驗。」張長偉找到縣局主要領導,要求承擔起全縣刑滿釋放人員的銜接工作。
太康縣的龐某,2月28日從江蘇省常州監獄刑滿釋放。3月12日,他隔離觀察期滿後由常州監獄民警護送到周口火車站。當日一大早,張長偉與另兩名司法行政幹警一起就趕到周口火車站,將龐某接回。看到龐某順利到家,龐某的家人非常感動,再三挽留張長偉等人在家裡吃飯,被張長偉婉拒。
刑滿釋放人員回家後,張長偉並沒有因此而結束,為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回歸後的幫教工作,他還積極主動與村(居)委會、親屬電話建立安置幫教微信群,由司法所登記造冊,建檔立卡、簽訂安置幫教協議、疫情期間不進京承諾書等各項措施。同時,與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聯繫,為刑滿釋放人員開展免費技術培訓,解決生活困難。1月28日大年初四,太康縣符草樓鎮王某某從浙江省第四監獄刑滿釋放,張長偉與浙江省第四監獄點對點接送,安全接王某某回家,落實了「五包一」制度,解決了其監護、用藥、生活等一系列問題。在王某某隔離期間,張長偉還為其送去了米、面、油、菜等生活物資,並叮囑其父母一定要做好監護,落實居家隔離。
此次疫情期間,張長偉主動介入,主動作為,嚴格落實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和安置幫教制度,最大限度的彰顯了對刑滿釋放人員的關心關懷,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盡顯擔當作為。(王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