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英國,也許你想到的是伊莉莎白女王背後略顯復古的君主立憲,又或許想到的是穿著禮帽、燕尾服所代表的紳士,又或者是多雨陰沉的倫敦。
不過要說英國在整個歐美最大的一個特點恐怕還是「貴族」二字,所謂的紳士風度也不過是英國獨有的貴族傳統下誕生的某種道德產物。
從政治文化的角度上來說,甚至有學者認為「到20世紀為止的歐洲史,就是一部貴族史」,而其中英國貴族體制更是一筆古老的政治遺產。事實上正如《在傳統與變革之間——英國文化模式淵源》所說,「英國政治制度是幾乎所有現代西方國家政治制度的母體」。
諸如權力分立原則、普遍選舉原則、依法治國原則等等最早都是在英國形成的,然而任何人類的文明都是一個孕育成長的過程,英國現代政治也恰恰源於中世紀背景下獨特的英國貴族政治文化之中。
中世紀英國貴族的誕生
一般意義上來說,英國的中世紀與整個歐洲的中世紀劃分有所區別,英國的中世紀普遍認為是從諾曼征服到1485年玫瑰戰爭。這兩個節點的意義在於,前者是指在諾曼征服以前,到處是大大小小的戰爭,文明建樹寥寥,許多制度文化最多處於孕育當中;而後者則是戰爭直接導致諾曼貴族的銳減,而這導致了英國的政治和貴族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而早在諾曼征服之前的5世紀初,日耳曼部落酋長侵入了仍處於原始氏族社會的不列顛,破壞了固有的平等體系,也直接導致了5世紀到諾曼征服以前長達數世紀的戰爭。在此背景之下,能征善戰的部落首領們逐步演變成國王與軍事領袖,不過也促使了國家機器的誕生與成長,國王開始給予親近的軍事領袖土地的賞賜和政治上的特權,成為中世紀英國貴族的胚胎。
而諾曼征服的結果是外族法國人征服者威廉通過軍事手段征服了不列顛,並且把大陸先進的以租地制為基礎的封建主義帶到了不列顛,這也是之前的軍事貴族轉變為封建貴族的政治基礎,最終形成了國王-貴族-平民的金字塔社會等級制度。
自由與權利
關於西方社會,聽得最多的一個詞大概就是「自由」了,對於歐美國家來說,自由的意義甚至有時堪比生命。而早在中世紀,liberty這個詞是與privilege同義的,現在來說,前者指自由,後者則是特權。
因此,對於中世紀的貴族階級來說,自由就意味著做某些事情的特權。針對貴族與國王,則是指貴族本身對於國王權力的制約。而至於貴族能夠發展出制約國王權力的局面最根本的還是諾曼征服中封君封臣制度下中世紀英國形成的某種契約關係。
貴族能夠區別於平民的地方恰恰是「自由」的權利,因此在整個中世紀,儘管國王有意識地去分化貴族勢力,包括給予貴族的封地並非連續的土地,然而貴族們還是在盡力去保證著自己區別於平民們的基礎性權利。
- 領地權利
與中國秦漢之前的分封制類似,在國王授予自己的領地之內,貴族全權管理領地內的事務,是實際的直接統治者,當然根據自己需要還可以繼續分封聽命自己的附庸。另外領地內的大貴族有權利審判發生在自己領地上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而且有鎮守邊境、要地的責任的貴族們也相應擁有常備武裝和私家法庭的權利。
再者貴族也可以控制自己領地上臣民的遷徙和婚姻,從這個角度來看,貴族們能夠深刻影響平民的日常生活,因此這些貴族享有的恰恰是自己臣民和僕人更為直接的忠誠。事實上,《全球通史:1500年以後的世界》中就提及「大多數人首先認為自己是基督教徒,其次是某一地區如勃艮第或者康沃爾的居民,只是最後才會說是英吉利人或法蘭西人」。
最後,領地上的所有礦產、釀酒、土地產品也都收歸領土貴族所有,享有土地占有權和狩獵權。總而言之,大貴族幾乎擁有領土上的一切自治權。
- 財政權利
中世紀英國貴族的財政特權主要是財政豁免權、私人徵稅權、估稅和批准徵稅的權利。在這方面,與歐洲大陸不同的是,英國貴族並不享有免稅權。不過因為當時稅收體制還不健全,貴族們往往通過各種手段達到避稅、逃稅的目的,不過這也導致了貴族與國王之間長期在稅收問題上的鬥爭,而上面提到的批准稅收的權利就是國王妥協後的結果。
其意義在於國王徵收直接稅需要得到議會的批准,值得一提的在於,只有負責貴族稅務管理的官員受到國王的指派,而領地內負責稅務的都是鄉紳,不對國王負責。
- 政治參與權
在中世紀英國貴族謀求自己最大的自由的問題上,自身的政治參與權可謂是重中之重,因為這才是制約王權以維護自己自由的最直接和根本的權利。具體來說,其時的政治參與相關特權包括了參與議會的權利、對某些官職的任免以及優先的升遷。
很明顯,恰恰是這些權利才能夠讓當時的貴族擁有比較大的財政權力,甚至可以影響貴族的分封、國王的罷黜和擁立從而達到他們所追求的自由。在這三種權利之中,隨著中世紀貴族政治文化的鞏固,能否參加議會上院會議成為衡量英國貴族的一個重要標誌。
因為當貴族處在一個貧困的境地導致其身份有名無實的時候,出席議會的權利自然就不存在了,而其也很難繼續在貴族這個圈子裡保持區別於平民的尊嚴和特權,最終淪為真正的平民。
而本質上而言,議會是英國主要的政治事務決策平台,議會不僅能夠決定了中央層面上官員的任免和罷黜,也對整個封建體系中的立法產生極大的影響,參與到其中意味著擁有影響甚至控制議會決策的機會,而議會決策所探討的無異於各方利益分配問題,在其中掌握儘可能大的話語權就是擁有更大利益的前提。
- 榮譽權
不管是本文探討的貴族文化還是文學作品中經常出現的騎士精神,又或者是英國標籤式的紳士風度,如果從中世紀貴族權利影響的角度來看,和這些緊密相關的其實恰恰是貴族普遍要求和擁有的榮譽權。
榮譽權相比前三種權利似乎有些虛幻,但是這恰恰是法律所承認的一種等級身份,諸如專有的稱號、服飾、身邊人員的配置而成為區別於平民外顯的標誌。
中世紀貴族的責任
榮譽權看似不能給貴族帶來實際的物質利益,然而恰恰是這種偏向於道德要求上的權利導致了中世紀貴族的法治觀念、忠誠意識以及天然的主人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 依法治國
在邱吉爾的《英語民族史》中提到,「封建社會的整個結構是以誓言的神聖為基礎的,對於毀譽的人,貴族和教會都會予以強烈的譴責。」從這裡可以看出,在法治並未成為共識之前,誓言是保證中世紀許多權利和義務能夠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
但是事實是,背叛誓言在中世紀也極其普遍,諸如亨利一世加冕時答應尊重和保護貴族的權利,然後到頭來都是口頭上的說辭而已。所以,在這種充滿不信任和不穩定的情況下,貴族們開始尋找新的有效約束國王以保證自身特權的方法。
在這種背景之下,權利和義務開始被以成文法的形式記錄下來而後發展成法律,《自由大憲章》的誕生也使得中世紀貴族也越來越相信法律,推崇法治精神。
當然,這樣的法治精神和後世也不盡相同,在托克維爾的《論美國民主》中提及「英國的法制和習慣向來是按照貴族的要求建立起來的,並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占據了統治地位和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指導公共事務」,尤其在中世紀,法治精神謀求的是限制王權,保障貴族的權利。
- 貴族也忠君
雖然中世紀貴族時刻在與王權鬥爭謀求權利上的保障,但是其時貴族仍然有鮮明的忠君思想,這可以追溯到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親兵制度,而後進入封建時代,國王與貴族之間更多的是權利和義務的相互契約關係,征服者威廉更是在1086年要求所有人對其宣誓,做一名「對國王的忠誠高於一切別人」的人,哪怕是封臣貴族違背誓言就是叛逆者。
另一方面,這也導致貴族的忠君思想和其榮譽權相捆綁,產生更大的約束力。長此以往,忠誠實際上成了國王與貴族之間的政治情感紐帶。
- 主人公意識
與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同的是,貴族們在與王權的鬥爭過程中誕生了法治氛圍,保障了自己極大的「自由」,使得貴族對於領地上的土地和人有更切實的主人翁意識,而這又反過來決定貴族承擔主要的社會責任,提高參與議會會議的積極性。
事實也證明中世紀,政治是貴族的事務,政治領域為貴族所壟斷,雖然沒達到架空國王王權的地步,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貴族處在了政治軸心,這或許也解釋了如今的英國仍是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的現象,在外人看來有些過時但對於英國來說,它仍然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其實,看到英國貴族的形成,似乎總能想起中國的分封制,而後兩者的發展卻截然不同,中國向著中央集權國家滾滾發展,而英國卻在中世紀讓這些貴族們在政治文化之中承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歷史的發展有其偶然性,而對於英國來說,中世紀貴族政治文化中內蘊的法治思想、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以及社會責任感無疑在深刻地影響這個國家後續的發展,甚至成為英國在近代成為第一個世界範圍的日不落帝國內在的源動力,以及這樣的一個島國在失去霸主地位後仍然能夠彰顯著自己驕傲和自尊的一面,以「紳士」之形象傲然於世界之林。
參考文獻:
《英國政治與文化的貴族傳統》
《中世紀英國貴族政治文》
《中世紀至近代早期英國貴族社會地位的變化及其學術形象的嬗變研究》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xQM0GHgBMMueE88v-UU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