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錢啦 最高8.8萬 這些人可以領

2019-08-05     南大港普法

日前,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發出通知,自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那麼,到底提高了多少?

哪些人可以享受呢?

看看這個你就知道了!

1.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

殘疾撫恤金標準提標後

一級因戰:每人每年88150元

一級因公:每人每年85370元

一級因病:每人每年82570元

分別比2018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2.「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定期撫恤金標準

烈屬:每人每年27980元

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每人每年24040元

病故軍人遺屬:每人每年22610元

3.「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

補助標準

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每人每年61130元

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每人每年61130元

紅軍失散人員:每人每年27580元

4.在鄉老復員軍人(1954年10月31日,國家實行義務兵制度以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

補助標準

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5.烈士老年子女

補助標準

現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

6.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補助標準:

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

7.參戰參試退役軍人

補助標準:

現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

8.農村籍老義務兵

補助標準:

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40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xBDvYGwBUcHTFCnffYf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