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珠海專利技術合同?他有何特點?

2019-12-06     一休說智慧財產權

專利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的轉讓以及就專利實施許可而明確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而訂立的合同的統稱。


技術合同的特點

技術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智慧財產權法調整的對象,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秘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技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項目名稱;

二、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三、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七、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十、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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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ld05G4BMH2_cNUg6Wy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