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羲,華夏民族人文先始,三皇之一,亦是與女媧同為福佑社稷之正神。楚帛書記載其為創世神,是中國最早的有文獻記載的創世神。風姓,又名宓羲、庖犧、包犧、伏戲,亦稱犧皇、皇羲、史記中稱伏犧,在後世與太昊、青帝等諸神合併,在後世被朝廷官方稱為「太昊伏羲氏」,亦有青帝太昊伏羲(即東方上帝)一說。
伏羲
「三皇五帝」被尊為中華民族的人文初祖,其世系位序的排列在春秋戰國到秦漢時期即已確立。在「三皇五帝」的世系之中,伏羲位居「三皇之首」、「百王之先」。《左傳》、《管子》、《周易》、《莊子》、《國語》等先秦典籍都有關於伏羲的記述,在正史中,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說:「余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肯定了伏羲的歷史地位。
伏羲太昊陵
近一個世紀以來,隨著考古和對遠古各部族研究的進展,學界對中華文明的起源有了新的認識。一般認為,中華民族早期血脈來自於華夏、東夷、苗蠻三大族群,到秦漢之際形成為中華民族的主體血脈。炎帝和黃帝是華夏族的代表,伏羲是各族共同尊奉的先祖。在當代社會,漢族和許多少數民族仍然保留著伏羲創世神話和祭祀伏羲的習俗。伏羲作為「有大智」的思考者和發明創造者,作為各民族團結協作、尋求生存與發展的歷史象徵,對中華民族的文明進步和發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伏羲名稱的由來
在古代典籍中,伏羲又稱伏犧、伏戲、庖犧、炮犧、密羲、太皞、太昊等。史載,伏羲畫八卦、造書契、結網罟、養犧牲以庖廚。八卦、書契、結網、庖廚,就像伏羲前輩遂人氏發明用火一樣,都是人類進化史上的文明標誌,它推動了人類自身的演變和進步,推動了社會生產的發展和文明,因此繼天而王,成為中華文明的原始祖先,「人文始祖」。
伏羲、苞犧、密羲,關鍵是個「羲」字,伏羲時代沒有文字,流傳下來的是經過若干世系口耳相傳的神話和傳說。在作為歷史事跡考訂時,「音」比「字」要重要,更可靠。因為字都是後人根據傳授下來的神話故事追加的,是後人根據自己的理解加上的。這難免有很多人為的、主觀的、附會的成分。而口耳相傳下來的「音」,相對單純和無誤。
伏羲也作伏犧。《三墳》作伏戲,《左傳》作炮犧,《漢書》作包羲,《易》作庖犧、《帝王世紀》、《拾遺記》作庖羲,《世本》作虙戲,《管子》、《莊子》作虙儀,《屍子》作宓犧,《楚帛書》作雹戲。王獻唐先生說:「戲、犧、儀三字同音,伏、虙與包、庖為雙聲音轉,皆以音同或音通通用。包與伏、虙,俱牟之音轉。虙今讀如密,密固出於牟也。」這樣說來,「伏羲」的多種文字稱謂,只是後人對原古音讀落實到文字上的不同處理,這些不同的文字並沒有獨立的、特殊的含義。
王獻唐:《炎黃氏族文化考》
因此像有的學者考證的伏羲之「伏」為匍匐,有潛藏之意;雹戲之「雹」字從雨從包,意雨後包著的種子發芽;包羲之包,謂包裹著的元氣,即胎兒。這樣孤立地求其字義,附會衍義,就加上了很多人為的成分。這些附加成分也許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無法證明。
伏羲、苞羲、密羲之「羲」,與羲和、羲仲之「羲」同源、同義。這個族團的與眾不同之處就是觀天觀地觀四方。 傳說中的伏羲,應該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氏族甚至是一個大的族團,而且包含著這個族團的若干世系。《遁甲開山圖》曰:「女媧氏沒,大庭氏王。次有柏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連氏,赫胥氏,尊盧氏,祝融氏,混沌氏,昊英氏,有巢氏,葛天氏,陰康氏,朱襄氏,無懷氏,凡十五代,襲庖犧之號。」十五代,千年左右,皆襲庖犧之號。因此文獻和傳說中的伏羲,是一個龐大的族團及若干世系在一個漫長的時間及廣大的空間中的生息、生活、生產活動的支離破碎的記憶。這是伏羲足跡散布祖國四面八方的歷史原因。
庖犧氏族繁衍遷移,以及氏族部落間的分衍和聯合,庖犧氏族或者說庖犧的子子孫孫,已分布到中華大地的東西南北。庖犧氏的子孫們,都在自己的新居地建廟堂、墓地,祭祀自己的遠祖和近祖。這樣各地都留有伏羲氏族的足跡和遺蹟。由於伏羲時代還沒有文字記載,伏羲時代的種種史跡,是靠耳口相傳到後世的。甲骨文、金文中還沒有發現關於伏羲氏族的確切記載。據學者考證,戰國中期以前典籍,如《墨子》、《左傳》、《國語》、《孟子》中,均無伏羲的史影。伏羲史影主要出現在戰國中晚期的《莊子》及爾後的文獻中。戰國、秦漢及以後史書的記載,已經與伏羲時代相當相當久遠了。
淮陽太昊陵
因此史書記載的伏羲出生、活動地域,遍布各地並互有牴牾,就像司馬遷說的:「余嘗西至空桐,北過涿鹿,東漸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長老皆各往往稱黃帝、堯、舜之處。」在這種情況下,弄清伏羲氏族的根據地,弄清伏羲的出生地,弄清伏羲氏族文化的原點,就困難重重。 同時伏羲氏在文獻中還有一個特點,即有些學者注意到的,在戰國中期以前的典籍,如《墨子》、《孟子》、《左傳》、《國語》中,均無提及伏羲(但有太皞),而最早記載伏羲的是戰國中晚期的《莊子》。莊子「著書十餘萬言,大抵率寓言也。」《莊子》中的伏羲亦虛亦實,亦神亦人,因此對伏羲這個神話傳說中的人物增加了一些神秘莫測的色彩。
對神話傳說與真實歷史的關係,史學前輩們已經有了清醒的認識: 錢穆先生說:「從一方面來看,則古史若經後人層累的造成;惟據另一方面看,則古史實經後人層累的遺失而淘汰。層累造成之偽古史固應破壞,層累遺失的真古史,有待探索。此其一。各民族最先歷史無不從追記而來。故其中斷難脫離『傳說』與帶有『神話』之部分。若嚴格排斥傳說則古史即無從談起,此其二。」呂振羽先生說:「而傳說竟如此普遍的被傳述,說明它正是歷史真實的流傳和反映。」 「和這些傳說結合著的人物不論其人物之有無,確實是合於歷史的法則的;但其次序的顛倒凌亂,正表現了神話傳說的本色。」
錢穆:《國史大綱》
總之,各種神話傳說,都是對我們遠古祖先歷史的一種模糊的但確是真實的反映。透過這些神話的、模糊的甚至於互相矛盾的史料,經過科學地分析整理,仍能宏觀地把握歷史的大致輪廓和發展邏輯。就像錢穆先生說的:「亦有驟視若兩傳說確切相反,不能並立,而經過一番新的編排與解釋,而得其新鮮之意義與地位者。」
參考資料
王獻唐:《炎黃氏族文化考》
錢穆:《國史大綱》
《左傳》
《莊子》
《帝王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