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經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應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據悉,此案系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來,浙江省首例起訴並判決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庭審現場
2月3日,應某通過微信結識被害人吳某,虛構自己是醫院女護士的身份,謊稱有獲取醫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吳某想要購買醫用口罩自用及分發給周邊朋友,於是向應某購買1萬個醫用口罩。應某使用另一個微信號編造「醫院倉庫管理員」的身份與吳某交易,共騙得6295元。
2月5日,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當天,鄞州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提前介入。2月6日下午,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該院審查起訴。該院建議對涉疫情犯罪依法從重處罰,向法院提出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的量刑建議,獲法院採納。
在該案辦理過程中,檢察官利用「釘釘」軟體提前介入案件,指導並督促公安機關收集相關證據,建議公安機關採取微信轉帳方式實現犯罪嫌疑人退賠被害人損失,減少人員接觸。案件受理後,利用該院鄞檢e站微信小程序,檢察官、律師、應某三方進行了遠程視頻,檢察官告知應某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對其進行了訊問。之後,該院與法院溝通協調,通過適用認罪認罰速裁程序,實現了快速辦理。
檢察官提醒
在全國人民眾志成城抗擊疫情之時,卻有一些不法分子自以為看到商機,利用疫情實施詐騙行為,這註定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防騙意識。如購買口罩、酒精、消毒水,請到有資質的正規藥店購買,網上購買也要到正規店鋪下單。一旦被騙一定要及時報案!
來源:通州檢察微信公眾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vsvKMnABgx9BqZZIe6n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