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一批次滷味鴨掌抽檢不合格,春江食品再被通報處罰

2021-05-25     中國食品安全網

原標題:【抽檢】一批次滷味鴨掌抽檢不合格,春江食品再被通報處罰

因1批次「春江」牌滷味鴨掌菌落總數不合格,銷售方南寧市人人樂商業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購物廣場被罰2000元,生產方廣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被罰款1.1萬元。

圖片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菌落總數超標,春江食品被罰1.1萬元

2021年2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發布的2021年第7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廣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商標為「春江」的滷味鴨掌(規格:30g/袋,生產日期:2020-09-08),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2021年5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對上述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春江食品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鑒於春江食品積極配合行政機關調查,及時召回不合格產品,減輕違法行為危害的後果,橫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給予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858.4元;罰款11000元。

圖片來源於網絡

鑒於銷售方南寧市人人樂商業有限公司香格里拉購物廣場積極配合行政機關調查,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並配合春江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南寧市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人人樂給予沒收2袋滷味鴨掌(規格型號:30克/袋,生產日期2020/09/08),沒收違法所得116.82元,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此前,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2020年11月發布的2020年第150期食品抽檢信息中,標稱廣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泡椒鴨掌」不合格。該批次「泡椒鴨掌」(生產日期/批號:2020-5-13、規格:100克/袋、商標:春江),不合格項目同樣是菌落總數。

據了解,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並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因食品違法行為,此前已被處罰

5月21日,《中國食品安全網》致電春江食品,就該公司不合格鴨掌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及目前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問題進行採訪,對方表示不回應此事。

春江食品官網顯示,該公司是國家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廣西富豐集團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成立於2004年9月,先後榮獲「中國名牌農產品」「廣西優質農產品」和「廣西著名商標」等榮譽。該公司生產泡椒鴨掌、泡椒鴨翅、泡椒鳳爪、香辣鴨翅、去骨泡椒鴨掌等產品。

官網還介紹到,該公司以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美味」的食品為目標,嚴格控制生產中的各個環節,抓好關鍵控制點,嚴格落實食品生產許可各方面的要求,確保產品品質。然而,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行為,2020年12月市場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2018年4月,該公司被檢查出在生產場所、設備設施、工藝布局、物料儲存和分發制度、檢驗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8個方面內容共14個檢查項目中存在問題。

圖片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今年3月,在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20年度重點行業12315消費者投訴信息中,廣西春江食品有限公司榜上有名,主要問題為食品標籤不符合規定,食品中含有異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sDCwrXkBbyZbTSdkMB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