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舞陽縣轄區範圍內
實施交通管制的公告
第2號
鑒於當前我縣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為進一步減少因人員流動造成的疫情傳播隱患,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對全縣轄區範圍內實施交通管制。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管制時間:自2020年2月4日起,實行24小時全天候管制,解除管制時間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後,另行通知。
二、管制區域及措施:交通管制期間,全面禁止外地車輛(非豫L牌號車輛)進入舞陽縣區域(除車身噴塗統一標識的執法和通訊、供電、供水、燃氣、市政、急救醫療、軍車、警車、消防車、新聞採訪車等應急服務保障類車輛,以及救援、清障等專項作業車輛和疫情防控工作用車外),戶籍及居住地為舞陽縣但車輛為外地車輛的,需詳細詢問其人員接觸史,在檢測、登記、核實後才能進入舞陽轄區,如無特殊情況,其餘外地車輛一律勸返。
三、請廣大駕乘人員嚴格遵照本公告要求執行,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及駕駛人員,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公告自2020年2月4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通告。
舞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3日
關於在舞陽縣轄區範圍內
實施「十不准」措施
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的公告
第3號
鑒於當前我縣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為最大限度阻斷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確保社會大局安全穩定,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決定在全縣轄區範圍內實施「十不准」措施。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無特殊情況不准串門、聚集、聚眾打牌,全縣公園等公共場所實行閉園管理。
二、務必減少不必要出行,出門應佩戴口罩,人際交流儘可能多用微信、電話、簡訊等方式。
三、不准被隔離人員以任何名義任何途徑走親訪友、串門攀談、暴露在公共場合,不准密切接觸無關人員。
四、縣城主城區(範圍: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003鄉道以南,青島路以西)實行限行,除公務用車、消防、公安、救護、防疫、石油、液化氣、環衛、救災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配送車輛、防控指揮部發放臨時通行證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不准上路行駛,對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及駕駛人員,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與民生無直接關係的經營性場所不准開業運營(民生主要指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加油站、嬰幼兒用品店、藥店、診所);事關民生正常營業的經營性場所,必須開展經常性消殺,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
六、不准私闖防疫卡點拒絕疫情篩查。
七、不准侮辱、謾罵、毆打參與疫情管控工作人員。
八、不准以微信、微博、簡訊、網際網路等媒介編造、傳播虛假信息。
九、不准囤積居奇、哄抬物價、行騙牟利。
十、全縣禁止以舉辦儀式、請客等聚眾形式辦理喜事;白事一律從簡,並在各鄉鎮的監督下嚴格控制參加人數。
凡違反「十不准」的行為,歡迎社會各屆和人民群眾監督舉報,一經查實,將從嚴從快依法處置。舉報電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0395-7139880,縣公安局:0395-7121273,縣市場監管局:0395-5599389,縣交通運輸局:0395-7138518。
本通告自2020年2月4日起施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舞陽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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