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25歲的小金通過某軟體轉帳的方式,把身上的三萬塊錢借給了好友小陳。 二人後來為此對薄公堂。
小金借出去3萬塊錢後,小陳揮霍一空,無錢可還,等到還錢的日子,小陳一口否決自己借過錢。 金無奈,自己告也告不贏吧,借錢的時候使用手機軟體轉帳,根本沒有借條證據,這可怎麼辦啊? 果然,小陳抓住沒有打借條這一點,堅決否認自己曾經找小金借過錢,還告訴小金不要訛詐他。 小金逼急了,還是一口氣把小陳告了,小金沒有辦法,手上沒有借條加上小陳不要臉的說沒借過錢,他心裡沒有一點底氣可以打贏這場官司。
無奈之下,小金拿出一份轉帳記錄、轉帳憑證、電子回單、錄音消息以作為證據。本以為不會認,但經查明,這些流水證明,轉帳記錄,錄音作證是真實的,再反觀小陳,根本毫無證據反駁。該法院判決下來了,小陳要還錢,3萬塊錢必須一分不差的償還乾淨,得到法院支持的小金,很快的,幾日之內收到了全部本金。
即便是沒有一張借條證明,案例中的小金也拿出了轉帳憑證甚至是錄音訊息,足夠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民間借貸中不止是一張借條,其他東西也有輔佐的作用,千萬不要遺忘,關鍵時刻收取這些證據是非常關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