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一對情侶騙取網商銀行969萬貸款!結果……

2020-07-14   淮北視窗

原標題:淮北市一對情侶騙取網商銀行969萬貸款!結果……

近年來,小額信用貸款成為了金融行業內的「香餑餑」,各類金融機構面對小額信用市場這塊巨大的蛋糕,紛紛出手「分一杯羹」。

2016年3月,網商銀行與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安財險)簽署融資平台業務合作協議,達成了在線個人/企業貸款領域的合作。具體來說,就是由華安財險負責業務營銷,開拓貸款業務客戶,並將符合條件的貸款人推薦給網商銀行,網商銀行為借款人放款。網商銀行為貸款人放款之後,則視為華安財險為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如果逾期超過一定時間,貸款則將由華安財險進行賠償。

不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項業務剛剛推出半年就遭到了「有心人」的覬覦。2020年7月9日,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法院公開披露一份騙取貸款案的刑事判決書,顯示一名男子利用華安財險的「內鬼」騙取網商銀行貸款將近1000萬元。

案件最初發生在2016年9月,犯案人是一名楊姓企業負責人。判決書顯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楊某偉因需要資金,先後使用48名借款人的名義,通過華安財險申請貸款,平均每筆貸款20萬元,累計申請969萬元,所得貸款被楊某偉單獨或者與借款人共同分配使用。

楊某偉首先找到不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需求人,以華安財險「內部有人」為誘餌,協商貸款下發之後對半使用。之後貸款人提交部分貸款資料,剩餘無法提交的資料由楊某偉進行偽造,最終使用貸款資料向華安財險申請貸款。

為成功辦理貸款,楊某偉找到華安財險安徽分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信用保證險部經理張某,讓張某對其申請的貸款予以通過。據張某供述,其與楊某偉系男女朋友關係,其在明知申請人和貸款資料存在造假的情況下,仍為上述貸款出具保單,進而從網商銀行騙取貸款。

事實上,華安財險對貸款客戶具有嚴格要求。華安財險員工表示,其公司著重對客戶的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及企業經營、個人資產進行審核,以企業經營和個人資產作為重要依據來核定是否具有還款能力,客戶提供的企業營業執照、車輛行駛證、不動產證、銀行流水等材料對其申請貸款及貸款額度有著決定性作用,其公司規定等額本息貸款客戶月還款額一般不超過客戶月銀行流水平均餘額。

不過華安財險最終卻「被敵人從內部攻破」。「張某是華安財險在淮北負責貸款的經理,給她打招呼,她同意審批就行了。」楊某偉供述,張某知道申請貸款的材料有問題還進行審批,是因為保險公司有任務,而且張某很信任其,認為貸款能還上,不會出現問題。張某的供述中也證明了楊某偉所說均為事實。

既可以給男朋友提供資金,又能夠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務,張某從沒有把貸款的合規問題放在心上,直到2017年9月,40多筆貸款陸續逾期,張某找到楊某偉要求其償還貸款,否則華安財險將報警處理。此時楊某偉的資金鍊已經斷裂,無法還款。據統計,楊某偉所貸款項累計逾期404萬元。根據華安財險與網商銀行的協議,逾期超過80天的貸款均由華安財險代償,由此給華安財險帶來了404萬元的損失。

華安財險最終選擇報警,2018年10月,楊某偉與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兩人陸續歸還華安財險代償的全部逾期貸款。

2020年1月16日,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法院認為,楊某偉夥同張某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共計969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騙取貸款罪;兩人在案發後已償還全部款項,依法對兩人予以從輕處罰。

4月30日,淮北市相山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宣判,判處楊某偉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張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