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洞察 丨 作者 / 劉潤 整理 / 由之
這是劉潤公眾號的第724篇原創文章
這幾天,一位企業家朋友問我說,他收到一封員工的請願書,主動請求在2、3月份減薪50%,並取消一季度的所有獎金福利。他該不該同意?
其實,這並不是個例。
最近這段時間,類似的事情經常發生,尤其是在面臨現金流危機的企業。
就在前兩天,快餐企業老鄉雞的董事長束從軒,發布了一條「手撕員工聯名信」的視頻,很快刷爆了朋友圈。
在此之前,老鄉雞的員工們給束從軒寫了一封聯名信,請求不拿工資,和公司共渡難關。
在視頻中,束從軒回應了這個請求,回應的方式簡單粗暴:手撕聯名信。
他說:「你們糊塗!哪怕是賣房子、賣車子,我們也要千方百計地確保你們有飯吃、有工作。」
網友們紛紛為束從軒點贊,這才是有擔當的好老闆!
不光是老鄉雞,木屋燒烤也收到了1000多名員工的聯名信,自願申請減薪,共同守護木屋燒烤。
餐飲業,是最典型的嚴重依賴現金流的行業。
因為他們的固定成本太高。
食材只占成本的15%,而60%~85%的成本都是固定成本,包括工資和房租。
著名餐飲企業「西貝莜麵村」的董事長賈國龍說:
預計春節前後一個月時間將損失營收7-8億元。2萬多員工目前待業,但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工資要繼續發,一個月支出就在1.5億左右。倘若疫情在短時間內得不到有效控制,西貝帳上的現金撐不過三個月。
看上去,給員工減薪,減少工資成本,好像是解決問題最快的辦法。
於是,很多員工都開始主動提出減薪,與公司共患難。
這樣仗義的行為,讓人非常感動。
但是,每一件事情背後,都有其商業邏輯。
從商業邏輯的角度來看,在公司危難的時候,員工需要主動提出減薪嗎?
而老闆又該不該同意員工減薪呢?
— 1 —
首先,在公司危難的時候,員工沒有道義上的責任,主動提出減薪。
很多員工看見網上這麼多主動提出減薪的事情,覺得,我是不是也該提啊?我不提,是不是顯得自己不仗義啊?可是,真的減薪我又不願意,我也要養家餬口啊!那到底是提還是不提呢?提的話,應該大家一起提,還是我一個人提呢?……
其實,任何一個員工,都沒有道義上的責任,主動提出減薪。
不提就是不仗義,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
為什麼?
因為員工和老闆之間,是優先劣後的關係。
什麼叫做優先劣後?
簡單來說,分享收益的時候,員工擁有優先權,老闆擁有劣後權。
當公司賺到錢,員工有優先拿錢,也就是工資的權利。
員工拿完工資之後,剩下的錢,老闆再拿。
同樣,當公司破產清算,員工的工資也要優先被清算。
聽上去好像員工很強勢,老闆很弱勢。
其實並不是。
這就像銀行借給你100萬,你需要支付6%的利息。
你拿了錢之後,用100萬凈賺了200萬,賺了200%。
這個時候,銀行會說,本金是我借給你的,現在你賺了200%,那你多分我一點,分我50%嗎?
銀行不會。銀行還是拿6%的利息。
這就是優先權。
聽上去優先權好像不怎麼好啊,人家賺200%,你才拿6%。
但這只是一種情況。
反過來,還有另外一種情況:萬一你虧了呢?
如果你把這100萬賠光了。這個時候,你要不要還銀行錢呢?
當然要。還是按6%付利息。
如果你不還,銀行就把你抵押的房子拿走了。
為什麼?
因為銀行擁有優先權。
優先權,就是不管你是賺還是賠,都跟我沒有關係。我只拿我固定的收益。
員工和公司也是同樣。
公司賺錢的時候,員工優先拿固定的工資。
剩下的利潤老闆再拿,不管是50萬,還是1000萬,都跟員工沒有關係。
公司賠錢的時候,員工同樣優先拿固定的工資。
老闆有責任,賣房賣車也要把工資發給你。
所以,賺錢的時候,老闆不會給你多分,賠錢的時候,老闆也不應該讓你擔責。
這,就是優先劣後。
今天,很多公司都面臨危機。
老闆很難。你一定要理解他。
但是,你也要知道,你沒有義務主動提出減薪。你不要有心理負擔。
因為在賺更多錢的時候,老闆也沒有主動分給你更多。
當然,我們這裡討論的是工資,而不是獎金。
獎金,是根據業績好壞而發放的。
在獎金部分,你和老闆已經共擔一定風險,也共享一定收益了。
疫情之下,沒有業績,也因此沒有獎金,這是很正常的。
— 2 —
作為員工,你沒有必要主動提出減薪。
但是你要理解,現在你和公司是一個命運共同體。
你們坐在同一條即將要翻的船上。
這個時候,如果公司的現金流斷裂,也就意味著,公司已經發不出薪水了。
從客觀上來說,公司就只能做幾件事。
最極端的,就是破產清算。
北京的頭部娛樂場所「K歌之王」之前宣布,在2月9日與全部200多名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有30%的員工不同意,公司將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更多公司,還沒到破產清算那一步,但也是焦頭爛額。
都在想辦法向銀行貸款、找股東籌款。
那如果還是發不起工資怎麼辦?
就只能跟員工商量,在特殊時期減薪。
所以,對一些撐不下去的公司,減薪甚至裁員,是客觀上必然會發生的事情。
這個時候,作為員工,你就要明白一件事:
你和公司是一個命運共同體,如果公司撐不下去,減薪是一定會發生的。
如果不減薪,公司就要倒閉了,這個時候你就連工作都沒有了。
你不需要主動提出減薪,但是如果老闆為了公司生存,提出減薪,你要明白他的出發點是什麼。
你有權利拒絕減薪,認為老闆不負責任,憤然離去,這也是一種選擇。
但是在現在的情況下,這可能也不是一個特別好的選擇。
— 3 —
既然公司撐不下去了,減薪是一定會發生的。
很多員工可能會想,那我不如主動提出減薪呢。
那作為老闆,如果員工主動提出減薪,要不要同意?
我的建議是,千萬不要同意。
為什麼?
你要明白,員工提出減薪,可能有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員工發自內心想要跟公司共患難。
他感激老闆過去對他的好,覺得這個時候他應該回報你。
於是,他作為發起人,動員大家,集體申請減薪。
這個時候你要明白,他作為發起人提出減薪,是建立在自己生活不受影響的情況之下的。
但是,其他跟他一起按手印的人就不一定了。
他們很有可能是在大家你按一個,我按一個的情況下,迫不得已按下了手印。
辦公室10個人,有8個人都按了,你說另外兩個人按不按?
不按,就是不仗義。
所以,你看到請願書上有100個手印,但有可能有20個都不是自願的,甚至是被裹挾的。
這樣的減薪請願,絕對不能同意。
千萬不要把裹挾,當成民意。
第二種情況,員工發自內心想要跟公司共患難,於是個人提出減薪。
雖然他的動機很好,但是,卻會讓其他員工很尷尬。
他提了減薪,那其他人提不提呢?
不提顯得不仗義,提的話又不願意。
他會讓別人陷入尷尬的境地。
所以,你也不能同意。
而且就算你同意了,他一個人減薪,又能給公司帶來多大緩解?
這其實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第三種情況,員工作為發起人,動員大家,集體申請減薪,但不是出於想和公司共患難的心理。
他預期你會同意減薪,所以想作為發起人,幫你把這件事情說出來,以此給你留下好印象。
這個時候,你就要非常警惕了。
他其實是在用其他員工的利益,為自己謀利。
這是非常危險的,如果你真的同意了,會招來員工對你是昏君的指責。
所以,不論是哪種情況,員工主動提出來減薪,你都不能同意。
那不同意,是不是就意味著不減薪呢?
並不是。
當公司面臨倒閉,需要現金來救命,你卻找不到其他任何收入。
這個時候,減薪可能就是唯一的選擇。
不同意減薪並不是說不減薪,而是不同意員工主動要求減薪。
公司減薪,是根據現金流計劃決定的。
和員工是誰無關,主不主動提出無關。
如果真要減薪,好好跟員工解釋,這是共度時艱。
願意一起戰鬥的留下。
如果真要裁員,好好跟員工道別,期待日後再見。
最後的話
如果企業經營確實遇到問題,有計劃的放假、減薪、停薪留職、甚至裁員,這都是根據你的現金流計劃的決定。
和員工是誰無關,主不主動提出無關。
如果自己提出你就同意,那其他人怎麼辦?
他們會很尷尬,不提顯得不仗義,提的話又不願意。
如果提出的,你反而不同意,只給不提的減薪,那假裝仗義,就變成了策略,會招來模仿,和對你是昏君的指責。
所以,忽視這一切提與不提。
從公司生死的業務出發。和人無關。
真要減薪,好好解釋,這是共度時艱。
真要裁員,好好道別,期待日後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