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巨仁廣場業主收房遇「霸王條款」:先交錢 才能看房

2019-12-19     江西晨報

在南昌縣振興大道巨仁廣場購買了公寓的部分業主們反映,最近,他們陸續接到了物業交房的通知。可是當他們去收房時,卻被要求先交錢後看房。

從15號開始,這些業主就陸續接到了開發商交房的通知。通知顯示,物業要求業主們先支付維修基金、物業費後才能看房。對此,業主們都認為很不合理。

對此,物業的一位負責人陳先生解釋,這其中有誤會,「按照交房流程,我們從15號開始通知業主來收房 ,但因為工作人員有限,每天採取採取限號收房,所以就出現了有些業主看不了房的情況。」

對於「先交錢後看房」,陳經理則表示,「如果這筆錢業主不想交給物業,也可以直接去房管局交納,物業本身也只是代收。」

面對媒體,陳經理再次強調,如果業主們拒絕繳納這筆費用,那以後的房屋維修基金等其他所有項目費用,都需要業主們自己交到房管局,這期間付出的精力和時間,都由業主自行承擔。

對於陳經理的說法,業主表示,收房和選擇去哪裡交維修基金並不矛盾,不應交了錢才能看房。

對於此事,記者還將關注。


來源:都市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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