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亮出你的身份!身份不對,做啥都白費……

2019-08-26     中華現代護理雜誌

不管是三查七對還是四查八對,第一步一定是身份核對!

案例1:張冠李戴輸錯液

@yitang**:

說說我們科前幾天剛出過的一個差錯。經過是這樣的:兩個門診輸液的小兒由於輸液部位腫脹,同時拔了針準備重打,當時操作台上同時掛了兩袋輸液。

一個剛工作不久的新護士走過去,拿起一袋液體看了看上面的名字,叫「張xx,打針」。這個「張xx」是她拔的針,患兒家屬應聲走了過來,把小兒放在操作台上。當時一針見血,家屬也感到很滿意。

把患兒送到輸液室,過了一會兒家屬慌慌張張地跑過來問:「護士!護士!針好像打錯了,那瓶上面的名字不是我家孩子的。」

原來這個「張xx」是另一個小兒的!幸好那時護士長就在旁邊,她一聽到迅速把弄錯了的那袋液體換了回來。也幸好只滴了幾滴,而且兩袋液體裡面加的藥物都是青黴素類,護士長趕緊向家屬好好道歉、解釋。那家屬真是太好了,沒有再說什麼。要是遇到不好解釋的家屬,這事明擺著就是我們的錯。

教訓:

首先,還是三查七對沒有執行到位,三查中的「操作中查」沒有落實,就是在皮膚消毒好、拿起針準備扎之前,還要再查一遍輸液袋上的名字,呼喊一遍,確認無誤後才能執行。其次,我們要避免無效溝通,護士核對病人姓名,要確保病人能聽得清楚、聽得明白,特別要注意的是病人來自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各地口音不同,特別是在門診輸液室,人多噪音雜,極易造成張冠李戴。最後,還要避免「想當然」的毛病,自以為病人就是「xxx」沒錯,還是自己親手拔的針,須知大意失荊州。

案例2:弄巧成拙灌錯腸

@一葉**:

我來分享一個護理差錯,這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被我擺平的案例,教訓深刻!

一天中午,一心衰患者因多天大便不通暢而要給予清潔灌腸,但護士在操作前沒有細對醫囑,而給另一位60多歲、高血壓眩暈患者進行了清潔灌腸。

灌腸時,患者的妻子也沒有作出任何反對意見。待其兒子回來後,不理解為什麼要灌腸,要求護士作出解釋。護士告訴其是為了通便。這下他兒子不答應了,今天早上患者已經解過大便,為什麼還要灌腸?護士急忙核對醫囑才發現灌錯病人了。

當時護士馬上與值班醫生商量,但值班醫生亦不知怎樣解釋才好,弄不好就是醫療事故,我作為住院總過來處理的。這樣的事件真是讓人煩啊!我昧著良心說話,但又不能不說,家屬才算平熄怒火,不然一定會受投訴。

教訓:

這起護理不良事件主要還是護士沒有做好三查七對。雖然灌腸對該患者的影響不大,但如果這患者是懷孕但未足月的待產婦女呢,灌腸就有可能誘發宮縮造成流產,那就不好辦了。在目前的醫療環境下,真的不能出錯啊!但如果出現了,一定要想辦法認真應對、及時補救,不要給病人造成不良後果,否則真的是後悔莫及。

以上兩個案例來自於某醫學論壇,筆者整理,感謝站友分享。

何時進行「身份識別」?

於2014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靜脈治療護理技術操作規範(WS/T433-2013)》為臨床護士的護理行為提供了指引,其中有十條基本原則,而原則之一就是:所有操作應執行查對制度,並對患者進行兩種以上的「身份識別」,詢問過敏史。

我們一起來看核對時機:

實施輸液治療前:至少應使用兩種確認病人身份的方法,如:姓名、病案號、身份證號等,不准單獨使用病人房間號、床號或特定區域代碼來識別患者。

執行操作時:「核對腕帶信息」及「患者說出姓名」形式進行患者確認。

如何進行「身份識別」?

那麼,我們該使用哪兩種方式來識別患者身份?可不可以有以下幾種搭配:姓名+病案號;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出生年月日……

以筆者所在醫院為例,我們使用「姓名+出生年月日」這兩種方式進行身份核對。

身份核對方式:核對身份時,請病人說出自己的姓名和生日,對意識不清或無法溝通的病人可請家屬說出病人的姓名和生日,待病人或家屬回答後,住院病人再核對手腕帶,門診病人再核對醫保卡或就診卡上的信息。對意識不清或無法溝通的病人又無家屬陪同時,必須加強使用其他方式進行病人辨識,如核對病人腕帶、身份證、醫保卡等。

身份核對流程:

特別提醒:身份識別核對時,應由患者或其家屬陳述患者姓名,醫務人員核對患者姓名並重複一遍。禁止醫務人員直接將病人姓名說出,來進行核對。如果使用電子設備進行身份識別,此步驟也不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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