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將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

2020-03-24     張家口發布

3月24日,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張家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召開張家口市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現場。

小布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我省結合實際,制定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文件下發後,張家口市人社系統第一時間安排部署落實,快速推進落實,據統計,2020年2月,全市已實際為6743家企業減免企業養老保險費22371萬元,為6874家企業減免工傷保險費1586萬元,為4759家企業減免失業保險費650萬元。受到了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普遍歡迎。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新聞發布會政策問答

一、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養老、工傷、失業,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實施辦法制定的依據和目的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我省結合實際,制定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冀人社傳〔2020〕24號)。階段性減免三項社保費是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舉措,主要目的就是針對防控疫情期間企業停工停產的現狀,幫助企業減輕負擔,穩定生產、穩定和促進就業。

二、疫情期間,階段性減免企業三項社保費的優惠政策有哪些? 執行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階段性減免企業三項社保費的政策主要包括免、減、緩三方面措施。具體來講:

免,是指2020 年2月至6月,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為5個月。

減,2020 年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徵收,減征期3個月。

緩,指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逐級上報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准,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 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三項社會保險費減免政策執行起始月份為2020年2月,參保單位補繳減免政策實施前的欠費,預繳減免政策終止後的社會保險費,均不屬於此次減免政策範圍。參保單位在緩繳期補繳減免政策執行月份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仍可享受相應的減免政策。

三、參保企業的類型如何確定? 參保企業對劃型結論有異議怎麼辦?

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參保企業進行劃型,實行由我省人社部門牽頭,省稅務局、省統計局、省工信廳等部門配合確定企業類型,企業劃型的結論由省政府最終確認。

參保企業對劃型結論有異議的,可以提起變更申請。原則上,參保企業的類型一旦劃定,在政策執行期間不再做變動。

四、去年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的政策將於2020年4月30日到期,這一政策到期後是否會延續? 工傷保險按項目參保的是否適用減免政策?

我市將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做好2020年度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調整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2號)文件部署,我市經認真測算,核定了全市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調整方案,全市參保單位在除執行工傷保險費免繳費政策期限外,2020年度其餘月份將按照全市2020年度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調整方案征繳工傷保險費。總體來講,2020年度全市工傷保險調整費率的浮動區間和浮動標準,減少了費率上浮單位戶數,增加了費率下浮單位戶數,進一步降低了參保單位繳費費率。

2020年2月1日以後在減免期內新開工的工程建設項目可享受階段性減免工傷保險費政策,按施工總承包單位進行劃型並享受相應的減免政策。

具體計算辦法為:按照該項目計劃施工所覆蓋的減免期占其計劃施工期的比例,折算減免工傷保險費。計劃施工期及起止日期依據備案的工程施工合同核定。

五、享受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的企業,2月份已經繳納了費款,是否可以退費?是否需要申請? 退費是否按照原繳費路徑退回?

對於2月份已經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含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無需參保單位提交申請或報送相關資料,由相關部門依職權按程序批量發起退費。

對於2月份已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的大型企業,經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參保單位溝通後,尊重參保單位的意願和選擇,可沖抵以後月份的費款,也可退費。

費款一般是退回到企業繳費的對公帳戶。對於非稅庫銀三方協議繳費的,按照繳費人提供的正確銀行信息進行退費。

六、疫情期間如何辦理稅務登記和社保登記的關聯? 關於減免政策出台前核定單如何處理?

已做稅務登記,尚未在稅務部門關聯社保參保信息的單位繳費人,無需到稅務辦稅廳進行社保登記關聯申請,可在電子稅務局提交稅務登記與社保登記的關聯申請,繳費人可在提交申請2個工作日後,通過電子稅務局查詢稅務受理結果。

減免政策出台前,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屬減免範圍的核定單信息處理方法:對於已經繳費的核定單,做退費處理;對於已申報未繳費的核定單,稅務部門作廢申報,社保部門撤回核定單按減免政策重新進行核定,繳費人重新進行申報繳費;對於未申報的,社保按程序撤回後,按減免政策重新進行核定,繳費人重新進行申報繳費。

七、企業申請了緩繳社保費,還能享受減免政策嗎? 企業申請緩繳社保費僅限於單位繳費部分嗎?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會不會影響職工個人權益?

減免政策和緩繳政策可以疊加使用。

企業不僅可以申請緩繳社保費的單位繳費部分,與職工協商一致後,允許緩繳個人繳費部分。

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只針對單位繳納部分,企業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義務,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八、新設立的企業可以享受這次社保費減免政策嗎? 個體工商戶是否享受減免政策?

新設企業應及時辦理參保手續,可按規定享受相關減免政策。

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此次社保費減免政策;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不能享受此次社保費減免政策。

業務諮詢電話:2182292 ,2171853。

提醒:《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延緩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30號)第二條廢止執行。

編輯: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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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gJjnDnEBiuFnsJQVsXt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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