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愛情的結晶。但是當這段感情消亡,孩子要何去何從?近日,長春市寬城區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未達成一致訴至法院的離婚案件。
劉某與沈某系夫妻關係,二人於2015年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後因家庭糾紛產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欲解除婚姻關係,雙方對財產分割等問題均無爭議,但在孩子撫養權歸屬上,雙方互不相讓不依不饒,最終訴至寬城法院。
審理過程中原被告各執一詞,細數將孩子判給對方的諸多問題,情緒十分激烈。在與雙方進行多輪交流後,男方終於表態,自己雖然想要孩子,但考慮到孩子剛剛兩歲半,如果離開媽媽肯定會對孩子的心理造成影響。但女方不願讓男方及家屬探視孩子,所以男方一定要爭取撫養權。在了解到這些情況以後,法官與女方單獨進行了溝通,法官表示,自己也是一位母親,能深刻理解母親對孩子無私的愛,都希望孩子在最好的環境下成長。但如果缺少了父愛,孩子成長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影響,允許父親探視孩子才是真正為孩子考慮。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勸說下,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約定以孩子的生長發育期為界限,三歲以內可由女方將孩子帶到男方指定處,比如公園、遊樂場等地點探視;三歲後男方每周接走一天進行探視。雙方均表示認可該方案,案件得到圓滿化解。
法官寄語:離異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是法院在審理家事案件時尤為重視的問題。離婚糾紛案件中,既有父母相互推諉不願撫養子女的情況,也有雙方爭奪孩子撫養權鬧得不可開交的情況。不論哪種情況,都會給孩子心理帶來不小的傷害。所以,希望大家多從孩子角度考慮,無論成年人的感情問題多麼難以平衡和處理,千萬不要拿孩子賭氣甚至對孩子施以怨氣。須知,愛是孩子成長的養分,情感上被富養的孩子才能從父母那習得愛的能力,長大後也能有足夠勇氣和底氣去面對生活給予的挑戰與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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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姜忠孝
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