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糧食生產補貼政策,提高種糧積極性,增加水稻種植面積,確保完成全年糧食生產任務,近日,南寧市農業農村局印發《南寧市2020年水稻生產補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下面,農業君將為大家好好梳理一下補貼申領要點,具體看下方~
補貼對象
2020年在同一地塊上種植20畝(含本數、不算複種,下同)以上水稻的糧食生產者,包括種糧大戶、家庭農場 、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只對在同一田塊上實際種植兩季水稻 (即既種植早稻又種植晚稻)的生產者給予補貼,對僅種植早稻、中稻、晚稻或種植其他作物不予補貼;對僅與農戶以訂單形式購糧食的經營主體不予補貼。
申報時間
各縣(區、開發區)種植者需在4月30日前向村委會提出補貼申請。
申報條件
1、種植大戶。已經在2020年4月1日前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或經過承諾無償代耕種植、自發開墾荒地種植水稻20畝以上的均可申報。
2、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在2019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無不良記錄的均可申報。
3、申報者必須如實填報補貼面積,不得弄虛作假,若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因主觀原因造成申報面積與實際種植面積不相符的,收回補貼資金,進行全市通報,3年內不得申領南寧市的項目補助和農業補貼,農業部門不予推薦申報南寧市市級及以上層級的項目補助和農業補貼。騙取補貼數額巨大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申報材料
由種植者向村委會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土地流轉合同或村委出具的現場核驗報告等證明面積材料)。
補貼標準
全市範圍執行同一補貼標準,每畝補貼100元(50畝以上的可與自治區扶持政策疊加)。
補貼面積依據
1、以生產者承包土地(土地確權面積證)、村委開具證明或種植面積核驗報告(內容包括種糧大戶核驗面積申請書、鄉(鎮)、村核驗小組調查走訪、實地測量面積造冊)為依據。
2、以合作社申報補貼必須體現由合作社統一經營即統一租用土地、統一用工、統一生產物資採購、統一購買社會化服務、統一產品銷售,有規範章程,不能多個社員聯合為一戶進行申報。
3、已經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或加入合作社的,由實際種植的一方申報補貼,同一地塊只能申報一次,不得重複申報。
資金髮放時間及發放方式
各縣(區、開發區)將在2020年9月底以前將資金髮放到種植者帳戶。
對普通種植大戶,通過「一卡通發放」;對已進行工商登記的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由鄉(鎮)財政所通過金融機構轉帳支付。
倉廩實,天下安。穩定糧食生產,對於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經濟社會發展、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農業君希望有越來越多的農民朋友加入種糧隊伍!這裡也特別提醒,本次水稻生產補貼採取的是申報制,符合申報條件的種植戶們可別錯過申報時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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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圖文/南寧市農業農村局
編輯:南寧市農業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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