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請客吃飯讓我買單,卻不簽發票怎麼辦?看懂4個潛規則,不幹傻事

2022-07-26     職場火鍋

原標題:領導請客吃飯讓我買單,卻不簽發票怎麼辦?看懂4個潛規則,不幹傻事

小林負責證照管理,領導帶上他去上級申請經營資質。小林在窗口辦理具體事項,領導在辦公室跟主管同志聊天,等小林辦完流程就返程。由於工作流程繁瑣,到了中午飯點,手續也沒辦利索。

領導抓住機會,誠摯邀請主管吃個便飯。主管順便叫上窗口辦事員小劉一起吃飯,表示體恤下屬。幾個人在主管的帶領下直奔一家飯店。領導悄悄讓飯店給主管和小劉各裝了一個禮盒,一共消費了2000多塊錢。領導囑咐小林開好發票。

吃完飯,領導在車上等,主管回辦公室午休,小林陪小劉去窗口,不到五分鐘就辦好了手續。第二天,小林找領導簽字報銷,領導一看發票,臉上掛滿黑線,忍住火氣地對小林說:你拿回去讓飯店重新開發票。一是人數多寫幾位;二是要附菜單;三是菜單明細上不要出現酒水和禮盒。你把事情辦利索之後再來找我。

小林生氣了,讓我跑腿、讓我買單、讓我墊錢,最後翻臉不認帳,以後再也不買單了。

遇到這樣的事情,應該怎麼處理呢?

第一,不要生氣,吃一塹長一智。很多經驗和教訓,都是在挫折、委屈、背鍋中得到的。領導才是明白人,知道這個手續對單位很重要,更清楚他們拖著不辦的根源,捨得花錢把事情擺平。這是對的。如果換一個「單純」的領導,陪聊到半夜也辦不了。耽誤時間是次要的,關鍵是會影響單位的經營。很多人看不穿這個辯證關係,辦不了就回去跟主要領導彙報,人家不給辦,責任是審批部門。在領導眼裡,辦不成事,怎麼能堪當重任?

第二,小林的領導讓小林買單才是正確的做法。領導作為簽字審批者,不能親自買單的。否則,他既是經辦人又是簽字人,不符合財經紀律、程序和規定。作為下屬,理應買單,拿回去正常報銷即可,墊付錢款也是一種正常現象。職場上哪裡有那麼多的順心之事呢?出力不討好的日常瑣事非常多,犯不著為這些小事鬧著辭職。

第三,小林開發票的事情,確實屬於小林不懂「潛規則」。領導不應該生氣,而是應該耐心教小林。領導誤認為小林懂這些潛規則,發現小林就是一個愣頭青,有點生氣在所難免。行走職場,領導和下屬都遇到一些「左右為難」的事情,比如,你不請別人吃飯喝酒,別人就不給你辦事。財務規定,吃飯要有標準,中午不能喝酒,送禮品要有其他渠道,等等。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作為辦事人員就要想辦法,靈活、變通處理,不要給領導和單位惹麻煩。

第四,小林要學習一些職場潛規則,不是教你詐,而是教你適應社會,另外教你學習調節心態。堅持外圓內方,可以向潛規則妥協,但自己保守不貪不占的底線。小林按照單位的「餐標」,多摺合幾位客人,要求飯店重新列印一張菜單,把酒水和禮盒摺合成菜品。其實,就連財務都明白,外出辦事的人真的不容易,只要帳面上過得去,這件事就處理完畢了。

大家都是職場人,你們會遇到這種事情嗎?職場如江湖,很多事情都是灰色的,要求每一個環節都清清白白的,還需要時間來凈化。在一些不那麼規範的領域,你會像小林一樣委曲求全還是憤世嫉俗呢?歡迎大家討論,希望00後來整頓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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