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大齡剩女的「戀愛守則」:想和我結婚,就不能讓我忘掉前男友

2019-05-24     晨夢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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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而不得,是一件很難過的事情,你明明還深愛著他,可是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你們最終沒有在一起。

有些女人面對這樣的感情,選擇放棄,雖然心裡還很愛他,但是現實是兩個人不能在一起,相濡以沫相洵以濕,不如相忘於江湖,這樣的做法是最明智的。

有些女人在短時間內可能不會忘記,但是也明白,愛情不是一個人的事,既然他放棄了這段感情,自己再努力也沒用。於是在之後的時間裡,轉移注意力,把精力放在生活或者工作中,最終也會忘掉這段感情。

而有些女人就沒有那麼明智了,她們選擇「鑽牛角尖」,哪怕那個她深愛著的男人,已經結婚了,還是放不下。不光自己放不下,還想讓現任能包容她對前任的愛。

這種做法雖然可笑至極,但是生活中卻真的有這樣的人。小琳就是一個這樣的女人,和前任戀愛七年,因為對方父母的阻止沒能在一起,在前男友結婚之後,她依然放不下這段感情。

想和我結婚,就不能讓我忘掉前男友

小琳今年35歲,儼然成了一名大齡剩女,在25歲的時候,和前男友相戀,戀愛七年,一直都得不到前男友母親的認可,最終兩人在32歲的時候分手,並且兩人分手後沒多久,前男友就結婚了。

雖然一段七年的感情不是說忘就能忘掉的,可是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這樣的前男友真的沒什麼好留戀的。原因很簡單,他在分手之後沒多久就結婚了。

從感情上來說,他這麼快就能走出失戀的痛苦,並且結婚,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在他心裡你可能很重要,但是沒有那麼難以割捨。從情理上來說,他都已經結婚了,你念著他又有什麼用呢,這段感情無論如何都回不去了。

但是小琳不這麼想,在分手之後,她有接近三年的時間,都非常牴觸再次戀愛。在她心裡,前男友是任何人都無法替代的,捨不得忘記他。

雖然小琳不急著結婚,但是她的父母卻沒少為她的婚事操心,在這三年里,不斷的開導她,試著給她介紹相親對象。父母所做的一切,小琳自然是看在眼裡的,終於在最近,同意去見父母給她介紹的相親對象了。

小許就是小琳父母給她介紹的相親對象,工作和收入都不錯,長相也說得過去。比小琳小三歲,今年32,這些年一直沒結婚的主要原因是,把現心思都用在了工作上。

對於小琳的情況,小許從媒人那了解了一些。他覺得,女人深情是一件好事,既然她現在選擇了相親,那麼說明她已經走出來了,如果能讓她愛上自己,那麼這段感情也會非常穩固。

兩人第一次見面聊得還不錯,小許也表達出了對小琳的欣賞。可是在之後的交往中,小許發現了一個問題:小琳沒有真的忘掉前男友,甚至是根本就沒打算忘掉前男友。

在兩人單獨相處的時候,小琳總是不停的提她的男友,有時還會拿小許和他作比較,說小許不如他。

面對這樣的情況,小許自然是提出了自己的不滿,可是小琳卻理直氣壯的說,「想和我結婚,就不能讓我忘掉前男友。」

你不尊重別人,別人也不會尊重你

開始一段新的戀情之後,忘掉上一段的戀情,是對這個正在和你談戀愛的男人,最基本的尊重。

可小琳卻不明白這個道理,她不光提出了上面那個讓人氣憤的要求,還一副義正言辭的樣子說,「我忘不掉誰,是我私人的事情,你如果是真的喜歡我,就應該尊重我的選擇。」

小許被小琳氣笑了,他覺得小琳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裡,根本就不明白什麼是愛,這樣的女人,就算將來兩個人結婚了,也過不好婚後的生活。

小許沒有過多的和小琳爭辯,只說了一句,「你不願因忘記前男友是你的自由,我不願意和你結婚是我的自由,所以我們就到此為止吧。」

可能會有不少人覺得,小琳是一個深情的女人,她的做法雖然不對,但也應該得到同情。

我卻不這樣認為,一段戀情走到終點之後,該放下的就應該放下,該忘記的就應該忘記,更 不能打著「深情」的旗號,在自己現任男友面前,總是提起上一段感情的細節。

你渴望得到尊重和理解,那麼你尊重和理解,眼前這個正打算和你結婚的男人了嗎?

人是要往前看的,一直把自己留在過去的甜蜜里,不光是害了自己,還害了那個愛你的男人。

愛而不得是一段成長,希望每一位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的女性朋友,都能真正的走出來,千萬不要把這份痛苦,帶給你的現任男友,或者下一任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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