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公安局為民警向犯罪嫌疑人申索賠償

2020-04-14     錦州政法

來源:浙青網青年時報

4月1日上午,西湖區人民法院內,一場特殊的庭審正在有序進行。被告席上,孫某低頭沉默;而原告席上坐著的是西湖區公安分局「一廌」團隊成員金鶴賢、陳敏,轉塘所民警蔡蛟龍。


這是一起妨害公務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也是公安機關首次以訴訟形式向犯罪嫌疑人申索民事侵權賠償。


事情還要從數月前說起。2019年10月16日,孫某與好友一同在轉塘某KTV喝酒。其間,因酒勁上來了,孫某一行人與其他顧客發生了爭吵。眼看雙方情緒越來越激動,KTV工作人員連忙報警。西湖區公安分局轉塘派出所民警蔡蛟龍受命後趕往現場處置。


然而,蔡蛟龍在現場調解時,孫某伸手阻攔,蔡蛟龍再三要求孫某等人配合調查,孫某卻借著酒勁對蔡蛟龍拳打腳踢。面對不清醒的孫某,蔡蛟龍多次警告她不要妨害公務,可孫某在兩名同伴的幫助下,不僅強行擺脫了蔡蛟龍的控制,還拿起桌上的玻璃杯玻璃壺砸向蔡蛟龍,造成蔡蛟龍左膝部長達3.9CM的傷口,經鑑定構成輕微傷。


隨後,增援警力趕到,孫某被依法制服,並傳喚至轉塘派出所接受訊問,兩名同伴也被處以行政拘留。


酒醒後的3人,對自己妨害公安民警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已對3人妨害公務做出兩人刑事拘留,一人教育釋放的處罰決定。


今年4月1日,西湖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開庭審理。庭審時,孫某自願認罪認罰並主動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並表示對自己酒後情緒過激的犯罪行為感到後悔。孫某多次向蔡蛟龍道歉並取得了的諒解。



真心希望這樣的思維與工作措施能在全國推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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