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審結全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

2020-03-30     長寧政法綜治

來源:看看新聞Knews 作者:徐蔚珏

  「疫情面前沒有旁觀者,需要每條戰線、每個行業、每個家庭、每個人堅守自己的責任與義務。」審判長沈言沉穩有力的話語,通過網絡傳向遠在看守所的上訴人張某。  張某是上海二中院審理的本市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案件的上訴人。今天上午10時,上海二中院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庭審方式審理了這起案件。張某當庭撤訴。

  疫情期間妨害公務 一審獲刑八個月

  今年2月9日13 時30分許,上訴人張某與其家人駕車返回所住小區。因其子體溫異常,保安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其暫緩進入小區,在二次測量體溫正常後予以放行。張某不肯駛離,致其他業主車輛無法通行。當日14時許,民警接報後至現場處警,要求張某駛離車輛。張某採用點剎方式緩慢挪動車輛,拖延駛離,拒不配合。後在民警對其強制帶離期間,張某突然加速駛離車輛,致民警手臂被車輛撞擊。一審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張某不服,以原判量刑過重為由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訴。

  審判長予以誡勉 准予撤訴申請

  上海二中院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庭審方式,開庭審理了這起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上訴案。

  上訴人張某當庭申請撤回上訴。合議庭經審理認為,原判決認定張某犯妨害公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所作出的定罪量刑並無不當,且訴訟程序合法,故准予張某撤回上訴。

  隨後,審判長以誡勉的方式,希望張某今後能汲取深刻教訓,為社會和家庭貢獻正能量。於是,出現了本文開頭的那一幕。

  張某低下了頭,螢幕那端傳來了他低沉但清晰的回答:「我反省我自己,我會糾正自己的缺陷,謝謝法官!」

  「法言法語之外的訓誡,是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我們法官對案件的切身感受,也表達了我們對這些當事人的警示和教育!」 審判長沈言這樣說。

  疫情防控期間,上海二中院高度重視涉疫情案件,組織精幹審判力量,加強研判,以確保訴訟工作高質高效,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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