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特大社保詐騙案一審宣判,主犯被判無期

2019-11-16     南方周末

(視覺中國/圖)

2019年11月15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社保系列詐騙案(相關文章《退休「生意」:吉林市社保詐騙案調查》首發於2018年10月18日《南方周末》)一審宣判,主犯劉沁一被處以無期徒刑,4名從犯分別獲刑6個月到14年不等。

2019年6月4日,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劉沁一等5人所涉詐騙罪案,這是吉林社保系列詐騙案中的「主案」,該系列詐騙案涉案人員大都是「中間人」,他們共同構成一條辦理社保的「食物鏈」,由下家將從受害人處收取的辦理費層層交給上家,最後交到曾在吉林市就業局工作過的劉沁一手中。劉因此被指控以虛構事實能幫人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為由,詐騙近600人共計3279萬元。

2019年11月15日上午,吉林中院認定劉沁一為主犯(其他人皆為從凶),由於詐騙金額特別巨大,受害人眾多,且沒有退賠行為,其被判處無期徒刑;劉沁一的助手、曾冒充社保工作人員的李月獲刑12年(劉沁一的直接下線、「中間人」姜秀玉獲刑14年;姜秀玉的下線鄭廣文獲刑13年。值得一提的是,判決書顯示,姜秀玉、鄭廣文在介入劉沁一詐騙案數年前,還夥同他人幫數人成功辦理了社保,騙取了巨額國家養老金。

與5個月前開庭審理時一樣,中國庭審公開網對該案的宣判進行了直播。南方周末記者在直播視頻中發現,該案主犯劉沁一併未出現在法庭上,其他4名被告人則出庭,其中鄭廣文、李月當庭表示上訴。

2019年6月27日,該系列詐騙案所涉「中間人」孫旭等7人在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受審,此外還有2名「中間人」在吉林市豐滿區人民法院受審。有受害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後兩起案件已先期作出判決。截至目前,該系列刑事案件中被判刑的「中間人」共有12人,這意味著還有部分「中間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在11月15日上午的宣判中,量刑最輕的是一名叫劉愛雲的小「中間人」,她因收取的一筆辦理費沒有交給上家而被認定為詐騙,為此獲刑6個月。

南方周末記者 柴會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d7W1c24BMH2_cNUggyx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