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應急管理廳公告(2024年第26號)
——關於暫停塘沖煤礦「4•5」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責任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的公告
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關於湖南省煤業集團金竹山礦業有限公司塘沖煤礦「4·5」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調查結案的通知》(礦安湘函〔2024〕95號)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湖南局關於對張坤中等14人安全生產有關資格證進行移送處理的函》,經我廳進一步核查,劉安升、胡旭光、邱明東、李光永、劉愛軍、劉志忠、劉康懷、劉志明、鄒玉光、李長林等10人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後未持續保持相應水平和能力,不符合《煤礦安全培訓規定》有關要求,按照《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決定暫停劉安升等10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6個月,自公告之日起執行。
附件:劉安升等10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證號
湖南省應急管理廳
2024年7月8日
(信息來源:湖南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