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踩破石棉瓦,12米棚頂墜亡!廣寧縣滙豐陶瓷公司6·23事故查明

2024-09-28   中國基建報

9月28日,本報從廣寧縣政府獲悉,滙豐陶瓷公司6·23高處墜落事故已於日前查明。

據悉,2024年6月23日,廣寧縣古水鎮肇慶市滙豐陶瓷有限公司一正在進行棚頂修繕施工的工人,在作業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90萬。

本報梳理髮現,涉事工程業主方為肇慶市滙豐陶瓷有限公司,施工方為佛山市建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經查明,2024年6月23日上午7時,林某標等6人按維修計劃繼續到滙豐公司3號窯爐生產車間棚頂對石棉瓦進行修補作業。8時46分許,林某標在棚頂移動過程中踩破石棉瓦,從約12米高的棚頂墜落至水泥地面受傷。9時15分,120急救車輛到達現場並將林某標送往醫院搶救,後林某標於11時48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需要指出的是,林某標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有佩戴安全帶及安全頭盔,但施工作業區域未設置臨時安全走道和「生命線」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帶卡扣無法固定,最終導致墜落事故致死。

本報注意到,事故調查組指出,死者林某標安全生產意識薄弱,對作業環境的危險性認識不足,在沒有按規定扣好安全繩的情況下仍然冒險開展高處作業,導致其踩破石棉瓦時未能有效阻止墜落,從而造成此起高處墜落事故。涉事工程施工現場的作業面未按規定搭設臨時走道和防墜落的安全設施。

此外,施工單位佛山市建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業主單位肇慶市滙豐陶瓷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最終,調查組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給出了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

本報注意到,涉事的兩家企業均建議給予行政處罰。佛山市建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肇慶市滙豐陶瓷有限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實施行政處罰。

肇慶市滙豐陶瓷有限公司總經理曾某同、佛山市建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建濤,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均建議實施行政處罰。

肇慶市滙豐陶瓷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關某發,建議實施行政處罰。肇慶市滙豐陶瓷有限公司監察部經理歐陽某崗,建議按照公司內部規定進行處理。

此外,建議責成廣寧縣古水鎮政府向廣寧縣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並專題彙報整改落實情況,同時由縣安委會約談其分管領導。(文|中國基建報 劉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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