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介紹了需要駕駛證的兩輪普通摩托車和兩輪輕便摩托車相關事宜,本期我們來介紹已經登記的白牌、綠牌、藍牌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的區別和通行規定。
什麼是非機動車?
什麼是電動自行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應當依法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以及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對電動自行車的定義解釋為: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或/和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所以,如果您的愛車屬於非機動車範疇裡面的電動自行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駕駛屬於非機動車範疇的電動自行車不需參加國家規定的駕駛員考試。
目前,在柳州市通行的電動自行車共有三種樣式的號牌。即白底紅字、綠底白字、藍底白字。
2012年,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柳州市兩輪電動車登記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柳公通【2012】42號)(已失效)率先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備案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備案管理,核發臨時登記證和臨時標識牌,臨時標識牌號牌樣式為白底紅字。(圖一)
(圖一 臨時標識牌)
2014年4月1日,依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執行標準為《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以下簡稱「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且列入自治區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目錄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管理,舊國標電動自行車號牌樣式為綠底白字。(圖二)
(圖二 舊國標電動自行車號牌樣式)
2018年5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該標準於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從2019年4月15日起,對符合新國標且列入自治區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目錄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管理,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號牌樣式為藍底白字。(圖三)
(圖三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號牌樣式)
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的電動自行車,按非機動車通行要求在道路上行駛。
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的
區別見下圖:
(責任編輯/莫小華 文、圖/鄧艷萍、何美玲 整理/林柳君(實習))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a0SPaG8BMH2_cNUgObt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