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賀蘭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馬興國等18人涉黑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自2003年起,被告人馬興國私自成立「西吉馬銀移民開發區」(以下簡稱「西馬銀」),並宣傳、鼓動西吉縣及其他地區群眾移民到「西馬銀」。此後,馬興國安排家族、宗族人員擔任村長、水管站站長等職務,並成立保安隊對「西馬銀」進行控制、管理。
馬興國等人阻撓土地管理部門執法,非法拘禁賀蘭山農牧場職工,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滋擾、毆打百姓,插手民間糾紛處理,操縱破壞基層選舉,巧立名目向群眾收取各種管理費,違法向移民發放自製的土地承包管理證、莊園證、房產證等,利用其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對移民群眾形成心理強制,逐步形成了以馬興國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政府接管「西馬銀」過程中,馬興國指使被告人劉某某、謝某某等人辱罵、圍堵政府工作人員,指使被告人謝某某等人進行停水。
馬興國等人有組織地實施非法倒賣、轉讓土地使用權、合同詐騙、非法拘禁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和經濟社會秩序,對馬興國等18名被告人應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破壞選舉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和被告人親屬14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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