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GB/T 9704-2012)於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公文用紙、印刷裝訂、格式要素、式樣等作出了具體規定。特別是將黨政機關公文用紙統一為國際標準A4型,首次統一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要素的編排規則,使黨政機關公文的表現形式更加規範。
紙張
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版面
頁邊距為上(下)36mm,左(右)27mm,版芯為156mm*225mm(不含頁碼)
字體和字號
正文行間距28磅,無特殊情況,採用三號仿宋_GB2312字體。
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發文機關標誌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誌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聯合行文時,如需同時標註聯署發文機關名稱,一般應當將主辦機關名稱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應當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發文機關名稱為準上下居中排布。
發文字號
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註;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在阿拉伯數字後加「號」字。
上行文的發文字號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標題
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主送機關
編排於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角冒號。
附件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註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頁碼
一般用4號半角宋體阿拉伯數字,編排在公文版心下邊緣之下,數字左右各放一條一字線;一字線上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一字,雙頁碼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記頁前有空白頁的,空白頁和版記頁均不編排頁碼。公文的附件與正文一起裝訂時,頁碼應當連續編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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