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大規模曝光在公交車站牌、飛機場大螢幕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與重視。
那麼,國民一旦被納入失信黑名單之後,究竟會對於生活有什麼影響?
之前由於法令律例更新的滯後,不少被執行人把錢存到支付寶、微信等網絡支付帳戶中,然後以銀行卡中沒有錢為由來忽悠法院,以此來避讓追債。
現在,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絡虛擬交易帳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富領域。
在此之前,「老賴」會用有且只有一套住房來隱匿法院的執行,今後,這一理由不再奏效!好比說,被執行人本年50歲,即便他只有一套住房,也可以被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與芝麻信用簽署對於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接入芝麻信用的相關平台將全面限制老賴。
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等各應用平台,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通過網絡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
不能在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消費;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
凡因有了償手段但拒不了償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參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領域內負擔當責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解決人員。
「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車出行也將受到限制,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措置。
失信被執行人買不了飛機票;買不了車軟臥和輪船二等以上的艙位;坐不了高鐵和動車一等座;買不了代步私家車……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此中第三十九、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對於人民法院的裁決、裁定有手段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能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懲罰金。」
1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由國家成長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於對於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於外發布。備忘錄限制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
由此可見失信之後的生活實在太受限制了,所以千萬不要讓本身成為「老賴」,影響生活質量哦!
養老金應當視為老賴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
所以,還沒還錢的趕緊去還了吧,別等以上這些影響都在你身上實現的時候,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