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基層與農民關係非常緊密的特殊群體,村幹部在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擔負著重要使命。按照我國農村目前的現行政策,村幹部是游離於體制之外、與公務員有著明顯區別的邊緣化幹部。一般來說,村幹部往往由集體內部選舉產生,代表著廣大村民的共同利益,甚至,對集體經濟的發展、村民的幸福生活起著決定性作用。
既然村幹部這一職位這麼重要,那麼是不是就意味著所有的農民選舉產生的幹部都是一心一意為農民服務的呢?理想是豐滿的,現實是骨感的,從各地區的實際情況來看,總是充斥著一些不作為甚至違規違法的村幹部。毫無疑問,這類村幹部的存在不僅起不到任何的促進作用,反而會在很大程度上制約鄉村經濟的發展。
因此,為了避免這種問題愈演愈烈,國家或將在農村開啟新一輪嚴查,重點要嚴懲存在下述這4種行為的村幹部,一經核實,可能並不只是撤職查辦這麼簡單,情節嚴重的或將面臨牢獄之災。那麼,究竟是哪4種行為呢?別著急,下面一起來看詳細的介紹。
不作為
在農村,有個別村幹部在競選的時候保證的非常好,可一旦上任之後所做的就與之前不同了。比較常見的幾種現象有:農民反映的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整日裡不辦實事,就知道吃喝玩樂;玩忽職守,絲毫不考慮村民們的實際情況及切身利益等等,對於這些行為統統可以稱之為不作為,對於存在這種行為的村幹部,國家會挨個一一撤職查辦,選出更得力的人來任職村幹部。
以權謀私
貪污腐敗的問題不只是發生在城市,在很多農村地區,基層的村幹部也存在這種問題,比如利用職權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為親朋好友謀取私利等等。顯然,類似這樣的問題損害了國家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只要一經核實,定會嚴懲不貸。
欺壓百姓
原則上,村幹部是需要時時刻刻幫助農民,站在農民的角度為農民謀福利的,而事實上一些村幹部在當選之後卻扮演著村霸的角色,無時無刻不在欺壓百姓,惡意的損害廣大村民們的利益。毫無疑問,對於這種類型的村幹部,留他何用呢?國家在清查與整治的過程中,也肯定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有類似這種行為的村幹部。
充當保護傘
鄉村的黑惡勢力及村霸之所以難以全部清除與保護傘在背後作為支撐不無關係。據了解,一些黑惡勢力就是仗著有村幹部的庇護才膽敢如此猖狂,嚴重影響集體經濟發展及村民的幸福生活。因此,對於有這種行為的村幹部進行集中整治也是非常有必要,且是迫在眉睫的一件事。
總而言之,存在上述這4種行為的村幹部在農村相對來說還是比較普遍的,可以說幾乎每個存在都會存在類似這樣的問題。對於這些村幹部,國家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最近幾年也一直在想盡辦法對鄉村的基層幹部進行整治,如果真的存在上述這4種行為的話,國家定會查處,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