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彩禮換「冠姓權」?「我寧可花50萬另娶,也不願孩子不同姓」

2020-10-06     爆炸母嬰課堂

原標題:用彩禮換「冠姓權」?「我寧可花50萬另娶,也不願孩子不同姓」

隨著公平意識的覺醒,很多女性都希望能爭一爭孩子的冠姓權。考慮到十月懷胎對於身體和心理的損傷,以及生產承受的疼痛和留下的心理陰影,不得不承認媽媽對孩子的付出是比爸爸要多的。

自古以來,在大眾看來孩子隨父姓才是順其自然,不隨父姓隨母姓的孩子容易被別人惡意揣度。其實在這個節骨眼,女性提「冠姓權」只是想刷一下存在感,吐槽一下自己生的孩子為啥不能跟自己姓,除非家裡老人比較堅持。

「我寧可花50w娶別人,也不願意兩個孩子不同姓」‍

同事小霞老家有一種風俗,家裡兩個女兒的要求其中一個的孩子跟自己一個姓。她跟男朋友已經談了五年的戀愛,眼看就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了,卻因為小霞提出希望以後能有一個孩子跟自己姓,導致男朋友性情大變,幾次差點分手。小霞的父母還說,小霞20萬塊的彩禮可以不要,只要將來能有一個孩子能跟她的姓氏,無論男女。

而小霞男朋友的原話是「我寧可花50w娶別人,也不願意兩個孩子不同姓」,後來他解釋道,是因為不想兩個孩子長大後會問自己,為什麼同一個爸爸媽媽他們兩個名字不一樣,戶口也不一樣,不願意兩個孩子覺得是有區別的。

孩子的姓氏可以提前商量,不能用「彩禮」為籌碼

雖然孩子隨父姓屬於主流,我國傳統也確實如此,但依舊如今的法律冠姓權不是男方的特權,而是男女雙方共同享有的權利。孩子的姓氏兩家人可以商量著來,但無論如何也不要用「彩禮」作為籌碼,進行「買賣」。

談錢容易傷感情,這是人人皆知的一句話,放到用彩禮換冠姓權這件事上亦然。不管男方給不給彩禮,或者甚至女方反過來給男方錢,都不應該用來作為衡量孩子跟誰姓的籌碼,日後沒得到冠姓權的一方一旦有反悔之意,兩家人肯定會用錢說事,非常傷感情動肝火。

媽媽的要求可以拒絕,但避免言辭過於激烈,傷了她的心

母親十月懷胎的艱辛與分娩當日承受的痛苦,是任何爸爸都無法感同身受的。對於媽媽而言,孩子是切切實實從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

有些媽媽或打趣或認真和爸爸探討孩子冠姓權的問題時,只不過是想要為自己辛苦努力得到的一個結果或者一種認可,希望家人能徵求一下自己的意見。如果婆家不同意孩子隨媽媽姓,那麼可以把起名字的權利讓給媽媽,讓她有一定的寄託。

孩子隨母姓已經不再罕見,但確實存在一定弊端

因為孩子出生後隨父姓是大眾都認可的事實,如果有誰家的孩子隨了媽媽姓氏,不了解的情況下周圍會有一部分人會懷疑這孩子是不是這個男人親生的,這對於孩子和父親一定是一種困擾。

另外,如果一個孩子或者兩個孩子其中的一個孩子不跟爸爸姓,那么爸爸對這個跟自己不同姓的孩子可能沒有強烈的認同感。因為沒有對懷孕生子的切身體會,孩子不是從他自己身上掉下來的,和媽媽相比對於孩子爸爸確實少一些親密感。當然,如果爸爸的承受能力較強,對孩子和家庭有較好的認同感,孩子跟誰姓就不成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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