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行醫!孫桂傑非醫師行醫追繳罰沒款人民幣21950元、加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

2020-04-28   二三里資訊濟南

4月28日,濟南市槐蔭區衛生健康局發布「孫桂傑非醫師行醫案情況說明」。說明中介紹,槐蔭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3月23日作出行政裁定書,對被執行人孫桂傑追繳罰沒款人民幣21950元、加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

記者了解到,2018年11月29日投訴舉報人井翠珠到槐蔭區衛生健康局進行投訴,自述2018年11月9日在濟南槐蔭胡小妮經絡養生館接受針灸和拔罐治療時燒傷,山東省立醫院出院診斷為,面部燒傷(3%TBSA 深II°),認為濟南槐蔭胡小妮經絡養生館涉嫌無證行醫,要求嚴肅處理。

2018年12月04日井翠珠陪同槐蔭區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對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陽光新路某小區的「濟南槐蔭胡小妮經絡養生館」進行監督檢查並進行現場指認。

經查營業執照,「濟南槐蔭胡小妮經絡養生館」的經營者為孫桂傑,現場還發現孫桂傑正在為兩名患者進行針灸治療,執法人員對現場情況及其中一位患者進行了調查取證。

經調查核實,孫桂傑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自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04日在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陽光新路某小區擅自開展診療活動。隨後,槐蔭區衛生健康局決定沒收濟槐衛醫證保決[2011204201號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保存的器域,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950元,罰款人民幣20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悉,槐蔭區衛生健康局於2019年5月17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年5月20日向孫桂傑確認的送達地址郵遞送達,因該地址無人、電話不接而退回。2019年5月22日向孫桂傑郵寄送達的濟槐衛醫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生效。行政處罰決定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孫桂傑拒不履行,槐蔭區衛生健康局於2019年11月22日向孫桂傑確認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濟槐衛醫《催告書》,催告孫桂傑在收到催告書之日起10日內將罰沒款21950元、加處罰款20000元繳至濟南農商銀行槐蔭區各營業網點,郵件因該地址查無此人、電話停機而退回。

槐蔭區衛生健康局於2020年1月2日向槐蔭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濟槐衛醫行政處罰決定。槐蔭區人民法院受理後認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且槐蔭衛生健康局依據送達地址確認書載明的地址已向孫桂傑郵寄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催告書,程序合法。

槐蔭區人民法院於2020年3月23日作出行政裁定書。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申請人濟南市槐蔭區衛生健康局申請的事項,對被執行人孫桂傑追繳罰沒款人民幣21950元、加處罰款人民幣20000元。

來源:濟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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