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刊文《微信使用莫「任性」》,怒批少數幹部「任性」使用微信的現象。文章稱有人在「朋友圈」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有人在微信群發放紅包拉票賄選,更有甚者利用微信造謠、傳謠……
在工作生活中,公職人員使用微信時有哪些事情需要特別注意?一起來了解!
一、使用微信辦公可能導致泄密
微信辦公導致泄密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十八條第七款「在網際網路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微信辦公作為一種技術進步和發展趨勢,本來無可厚非,問題並不在於微信本身,微信辦公導致泄密的真正原因還是機關單位保密管理鬆懈,對黨員幹部保密教育培訓不夠,黨員幹部保密意識淡漠。
典 型 案 例
緊急傳達致泄密。2016年10月,某市委部門為部署相關敏感工作,印發了涉密文件,並通知該市29個鄉鎮派人簽字領取文件。某鄉政府幹部洪某到市委領取文件後,認為事件緊急,又正值深夜,於當晚將該件拍照發送到鄉政府微信群。群成員楊某看到後,立即轉發到其他微信群。之後,該件被數次轉發到多個微信群和微博,造成泄密。
彙報工作致泄密。2017年10月,某單位辦公室副主任肖某,為向在外檢查工作的分管領導彙報工作,找到保密員趙某查閱文件,擅自用手機對1份機密級文件部分內容進行拍照,並用微信點對點方式發送給在外檢查工作的領導。案件發生後,有關部門撤銷肖某辦公室副主任職務,並調離辦公室崗位;給予負責管理涉密文件的趙某行政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或監管責任的李某、秦某和邵某進行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領導交辦致泄密。2017年10月,某縣司法局從機要局領取4份涉密電報後,交給跟班學習的劉某。因當時為「國慶」長假期間,劉某便將4份文件報頭拍照後發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並請示局長何某如何處理,何某在群里說電報內容不是很清楚,讓劉某把文件內容發到群里告知大家。隨後劉某將文件內容全文拍照後上傳至群中。案件發生後,有關部門給予何某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何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楊某行政警告處分,對劉某作出延期轉正處理。
誤點誤傳致泄密。2015年3月,某廣播電視台所屬報社總編辦工作人員陳某在接到台總編室的一份涉密文件後,為迅速將文件內容告知正在北京進行「兩會」報道的報社副總編牛某,用手機將通知拍成圖片後準備通過微信發給牛某。陳某使用計算機登錄微信發送圖片,在操作時突然彈出一個微信群窗口,導致其誤將圖片發到該微信群,並通過該群外泄。案件發生後,直接責任人員陳某受到辭退處理,報社總編辦主任張某受到停職檢查處理,總編室主任陳某受到停職反省處理,報社總編輯秦某受到通報批評、扣除績效處理。
應 對 措 施
一是機關、單位要加強保密宣傳教育,把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到每一個人。領導幹部要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做到經常提醒,黨員幹部不僅要保證自己不使用微信傳密,發現此類情況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二是原則上不提倡使用微信辦公,因工作需要組建的工作群,交流內容應嚴格限定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傳播一切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三是禁止涉密人員使用微信辦公。
四是將涉密載體全過程管理與智慧型手機使用保密管理結合起來,從源頭上消除涉密文件數字化的隱患。
二、微信使用不當,容易觸碰紀律底線
當下,使用手機發送微信,在「朋友圈」轉發各類文章、信息,是人們互相之間交流、溝通、聯絡、信息傳遞的重要途徑。然而,一些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苗頭在微信上出現。
1、妄議中央
一些黨員幹部在微信群、「朋友圈」忘了自己的身份,隨意發表觀點。東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吳某,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一篇文章,並發表評論公然否定「一國兩制」。隨後,其觀點被大規模轉發,在當地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吳某也因「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受到紀律處理。
2、造謠、傳謠
「朋友圈」看起來似乎是私人空間,其實更多的卻具有公共空間的屬性,經過數次轉發後,其信息傳播的廣度與深度根本無法想像。有的黨員幹部雖沒有在微信上發表違反政治紀律的言論,卻在微信上有意無意地傳播謠言。
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幹部黃明成曾攜家人去縣城某超市購物,聽見一個中年婦女大聲呼救,「有人搶劫」,黃明成前去追趕歹徒,但沒有追上。在返回的路上,黃明成聽見有人議論,縣城近期有人搶小孩,抱上車就跑。回家後,黃明成覺得有必要提醒一下身邊的人。於是,在沒有調查事件真實性的情況下,他編寫了一條「沱江縣城街道上連續發生搶劫和搶小孩案件,抱上車就走」的信息,在微信群里發布。這條謠言被頻頻轉發,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事後,黃明成因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拉票賄選
除了發表不當言論、傳播謠言,微信可以收送小額紅包的功能也成為個別黨員幹部搞違法亂紀、利益輸送的工具。近年來,各地查處了多起換屆選舉期間發放微信紅包賄選的案件。
比如,廣東省河源市仙塘鎮古雲村黨支部書記李某,就因在黨支部微信群里給41名黨員幹部發放數萬元微信紅包涉嫌拉票賄選,被立案調查。既不逢年過節,又無喜慶之事,且在換屆選舉的特殊時期,發紅包的用意不言自明。不論金額大小,不管用意如何,黨員幹部通過微信收送紅包當慎之又慎。
三、公職人員微信「使用指南」
近年來,各地陸續出台了關於黨員幹部使用微信的行為規範,給黨員幹部使用微信明確了要求、劃出了紅線,要求時刻保持清醒。
1、不要濫用截屏
截屏功能與職場大多數禮儀背道而馳。兩個人的聊天是非常私密的行為,發送出去與暴露他人和自己的隱私沒有區別。在職場上使用微信截圖要格外謹慎,不要隨意截屏為證,更不可隨意把截屏發送給第三者。
2、群里也要講規矩
單位群的感情交流功能相對弱一些,主要是為了工作。所以在工作群里聊天,如果不是工作必要,一定要適可而止。同時,不要隨便拉陌生人進入群里,以免泄露工作秘密。
3、慎用語音
雖然微信交流方式很豐富,有文字、語音、表情等,但交流時對方性格、身處環境、職位高低等都是必須要考慮的。對於那些職位比自己高很多的人,最好的方法是直接電話過去,除非是私下關係極好,一般不要使用語音。為了工作方便和準確無誤,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要使用語音。
4、注意溝通效率
單位里使用微信溝通,一定要考慮對方處境。比如對方身處領導崗位,事務極其繁忙,這時候切勿使用「看到請回復」「在嗎」這些詞,要直接切入主題。如果稍微感到溝通效率低下,可馬上致電詢問。設想溝通對象處境,隨時調整溝通節奏,工作會更加順暢。
5、區分朋友圈和工作圈
朋友圈是每個人的一張網絡面孔。若工作和生活共用一號,一定要注意朋友圈分組。你發了一條在親戚朋友們看來逗趣的內容,同事老闆看到了可能是另一個感受,或許會不知不覺間造成一些誤會和偏見。在人際關係和社交工具使用上,一定要因人而異,這一條是常識。
6、勿濫用私人化表情
對私人化、真人截圖等比較特殊的表情的認可,一般限於私人圈子,但在單位群里用可能會使一些人生厭。單位群年齡差異大,不太適宜使用各種怪異表情,你只是想活躍氣氛,但實際上是增加了負面印象。
7、不要處理太複雜的問題
機關工作,準確和效率永遠是第一位的,微信的即時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在嚴謹程度上卻是短板。對於複雜問題,不論你是長篇大論還是長談良久,都很容易出現誤解和誤判,還是電話或面談更好。
8、及時回覆信息
及時回復他人信息是一種美德。
來源:工人日報、黨建網微平台、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編: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