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哥特這個名字肯定不會熟悉,了解過公元4,5世紀的日耳曼民族大遷徙的都知道這個曾經稱霸一方的王國。
稱霸一方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自身政治制度比其他日耳曼王國要優越得多,就是典型的二元制統治,雖然東哥特王國雄極一時,但這個制度的後續問題並沒有被解決,所以東哥特王國的滅亡也受了這個制度很大影響。
二元制簡單來說有點像我們國家的一國兩制,唯一有點區別的就是一國兩制是在不同的地區實行,但東哥特王國的二元制是在同一片土地下實行,即同時實行東哥特人和羅馬人的社會統治方式。完成二元制這一舉動的就是當時的統治者狄奧多里克。
狄奧多里克一定不會熟悉,曾經有相關的研究表明,他是中世紀早期,歷史學家最想探討的皇帝,因為他幾乎於完美的統治實在讓人感覺無比的震驚和難以置信。狄奧多里克455年出生在維也納附近,是阿馬里王室的唯一儲君人選,8歲時被送到君士坦丁堡當人質,從小到大,接受的都是羅馬式的教育。
雖是東哥特人,但是其行為舉止以及思維方式,行為方式,像極了羅馬人,所以有時候,在東哥特的內爭時,那些貴族往往看不透狄奧多里克究竟想幹些什麼,在這些鬥爭中貴族要麼手足無措,要麼對狄奧多里克進行東哥德式的錯誤判斷,所以下場往往是失敗的。
471年,父親死後,狄奧多里克繼承了王位。489年在拜占庭皇帝芝諾的不斷煽動和鼓勵下(其實是因為當時拜占庭帝國內部鬥爭太多,要是多一個這麼了解羅馬人的東哥特人的敵人,芝諾肯定不願意,所以乾脆把狄奧多里克這把火燒到了別處),狄奧多里克率10萬軍隊征伐義大利的奧多亞克王國,打敗了奧多亞克。
就算沒有芝諾的鼓動,狄奧多里克也會這樣做,因為當時的東哥特人認為這位統治者並沒有足夠的能力統治他們,認為他在君士坦丁堡呆的時間太久,早就染上了羅馬貴族奢侈,好玩的習性了。狄奧多里克可以趁這個機會向東哥特人證明他的能力。
於是在三年之後,也就是在493年占領了拉韋納,屠殺奧多亞克,建立了一個僅僅名義上附屬於拜占庭帝國的東哥特王國。通過這件事情可以說明一個事實,就是狄奧多里克並非泛泛之輩,他是一個有能力的統治者,不然不會在父親死後,自己又身在國外,還能奪得王位。
這樣的能力加上在羅馬生活這麼多年,對於羅馬的一切已經刻在了骨子裡,所以能夠創造出二元制並不稀奇。
2.離拜占庭帝國近,羅馬文化在東哥特王國有重要地位
當然,除了統治者的因素外,還有一些必不可少的客觀因素。上述已經提到,狄奧多里克打敗了奧多亞克,建立了東哥特王國,這個地理位置就很特殊地在義大利半島上的中北部,隨著後來東哥特王國的發展,整個義大利半島以至後來的阿爾卑斯山脈地區都是東哥特人的領土。
本來義大利半島就是原來羅馬人的聚居地,現在因為東哥特人的某些寬容政策,羅馬人可以跟東哥特人共存,而且從人數上來說,在義大利半島上的羅馬人要比東哥特人要多。
加上,東哥特王國的地理位置太過靠近於在巴爾幹半島上的拜占庭帝國,故不管從王國內部羅馬人多,需要有個合適管理羅馬人的辦法而實行羅馬東哥特的二元制,還是從王國的外部,需要不時地與拜占庭帝國進行政治經濟文化的交流而被影響,從而實行二元制。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因素,對於整體國家政策的實行方面,他們也必須這樣地做。
因為羅馬的拉丁文化與東哥特不發達的遊牧文化兩者的差距很明顯,畢竟文明的淬鍊需要時間的調製,而在時間的發展上,顯然,羅馬的拉丁文化占據優勢。
另外羅馬式曾經的橫跨亞歐非三洲的大帝國,所遺留下來的文化統治效力,非常人可以想像,更何況侵略的這些人文化上大多數都沒有突破氏族社會的局限,這樣無形的羅馬文化統治效力就被無限期拉長了。所以不管從什麼角度來說,實行二元制是東哥特王國必走的路。
從統治者的身份上來說,東哥特王國的統治者從狄奧多里克以來都是以羅馬帝國的代理者自居,認為自己僅僅是拜占庭帝國的一個附屬國,這是因為在統治原先的羅馬社會還是要採取羅馬遺民的合作。在政治上,二元制表現得最為明顯的就是權力的相關管理,原來的羅馬貴族主要是掌握國家的行政權,而東哥特人主要掌握的是軍事權。
羅馬人因為之前在管理偌大的帝國時,累積了不少管理經驗,這些管理經驗對於之前不定居,國土面積不大的游牧民族來說是管理義大利半島很珍貴的東西,但是這些東西,一般比較複雜,運行起來較為困難,游牧民族的東哥特人很難進行其操作,而且他們認為行政權並非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軍事權。
認為之前西羅馬帝國的失敗就是因為軍事權被外族牢牢掌控在手裡,所以導致了後來的滅亡,故在權力的分配上,將行政權給了原來的羅馬貴族,也其實是方便管理,因為原來的文化統治效力還在,羅馬遺民不聽東哥特人的指揮,只服從於羅馬貴族的指揮,這也決定了權力的去向。
當然,還有與這樣權力分配相對應的衍生措施,在東哥特王國,一般是義大利羅馬貴族一個行政體系,東哥特人一個他們自己的王室會議,兩個不同的行政體系,官員的分配也不相同,但是在官位等級上來看,兩者的官位等級是差不多的,只不過會有些側重點的劃分。
從司法上來說,羅馬人沿用的是原來的羅馬法,而東哥特人會使用他們的習慣法,但是由於日耳曼人的法律體系並不成熟,大多數都是處在氏族社會的習慣法中,所以在相關的法律建設上,大部分都是借鑑的羅馬法。
東哥特這個在日耳曼人中羅馬化程度較高的人種就不用了多說了,其法律體系很大部分都會於羅馬法發生重疊。但是兩者還是有根本性的區別的,在使用的過程中,法官也是看情況辦事。
2.宗教上:實行寬容的宗教政策
西羅馬帝國的遺民信奉的是正統派的基督教,而東哥特人信奉的是基督教里有較大爭議的阿里烏派或者尼西亞信經派。狄奧多里克對於這些宗教差異表示默許,因為在實際的改變上會變得很困難,不管是轉變東哥特人的信仰還是轉變原來羅馬遺民的信仰,都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情。
其實存在這樣的差異,是統治者為了防止整個東哥特社會羅馬化的防範措施,因為羅馬文明相對於他們本族文明來說,的確具有很大的優越性。
如果兩者之間不能存在一種明顯的差異,那麼低等文明要麼被高等文明同化,要麼消失,一般情況下而言只有這兩種結果。所以統治者為了阻止這樣的行為發生,對這樣大的宗教差異表示容許。
3.二元制的國家結構究竟給東哥特王國帶來怎樣的影響?
其中當然有積極的影響,也有消極的影響。積極的影響主要是通過這個二元制,羅馬遺民和東哥特人可以較少矛盾地相處,兩者的社會採取不同的社會方式,不同的衡量標準。
如果在統治權不穩,或者兩者差異較大的情況下,實行二元制無疑是一個明確的選擇,因為強行實行統一標準,過早提出帝國的需求,那麼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社會矛盾,在這些矛盾下,必然會有很多紛爭,在這個時候,統治者想要保持穩定的統治應該是不可能了。
所以在實行二元制的前期,東哥特王國還算是比較繁榮的局面。但是在統治後期,後續的統治者並沒有狄奧多里克那樣的能力,故在二元制的維持下,很難保持平衡,要麼偏向於東哥特人,要麼偏向於羅馬遺民,無論偏向於哪一方,都會引起另一方極大的不滿,紛爭不可避免。
加上後期,東哥特統治階級出現對於二元制的分歧,引起了內部鬥爭,國家統治的維持成為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後來東哥特國家對於二元制實行後的操作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辦法,國家很快就滅亡了。
實行二元制的國家,歷史上有很多個,但是最後都是只通過二元制換取了幾十年的繁榮局面,但對於後續的操作,基本上沒有有效的處理方法,於是掩蓋在二元制下的矛盾重新釋放了出來。
參考文獻:《中世紀史》《日耳曼民族大遷徙》《羅馬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