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
關於貨車超限超載
有這麼一個說法:
核定載質量,安全分界線。
超載的危害有這麼嚴重嗎?
請收聽本期節目並往下看!
血的教訓!
近三年來,高明區共發生
涉及貨車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共21宗,造成17人死亡,18人受傷!
教訓深刻,損失重大
超載已成為交通事故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嚴打超載 刻不容緩
公安交警聯合區交通運輸部門
升級打擊方式
成立
「治超工作專班」及「打擊超載超限小組」
同時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制度
嚴厲查處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一超四罰
一輛貨車超載
與該貨車有關的承運人
(俗稱貨車老闆或者業主)
裝載企業、貨運企業、駕駛員
四個主體均要被罰
第一罰:車輛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存在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車輛,由道路運政部門吊銷該車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二罰:人員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存在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由運政部門責令停止道路經營性運輸行為。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未滿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由運政部門給予該從業人員《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書》記分處罰。具體處罰措施為:1次記10分;2次記20分降為B級,進行18學時繼續教育,列為企業重點管理對象,不得承擔春運等重要運輸任務。另外,如果連續3個年度被列為B級或1個年度內被3次記20分,撤消從業資格證。
第三罰:企業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本企業超限運輸車輛超過總數的10%,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該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四罰:源頭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對存在超限超載行為的貨運源頭單位給予每次1000元的處罰。
多措施開展治超工作
公安交警部門
啟動早查、午查、夜查
錯時上崗機制
結合定點檢查及動態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採用「反偵察」、「打游擊」方式
打擊「錯峰超載」、「放風式超載」
利用無人機
不定時、不定點空中偵查
加強源頭監管
專項針對有超限超載嫌疑的
貨運碼頭、倉庫、車場等
打擊超限超載行動將覆蓋
全路段、全時段、全車型!
常態化查超載、超限
是交警的重點工作之一!
各位司機大佬
「違法」這條捷徑走不得。
不要只追求利益
而忽視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珍惜生命,切勿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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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花果山
編輯:愛
審核: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