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有嘢講 |「一超四罰」,一車超載,四方被罰,拒絕超載!

2019-10-22   高明公安

(第二期)

關於貨車超限超載

有這麼一個說法:

核定載質量,安全分界線。

超載的危害有這麼嚴重嗎?

請收聽本期節目並往下看!

血的教訓!

近三年來,高明區共發生

涉及貨車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共21宗,造成17人死亡,18人受傷!

教訓深刻,損失重大

超載已成為交通事故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嚴打超載 刻不容緩

公安交警聯合區交通運輸部門

升級打擊方式

成立

「治超工作專班」及「打擊超載超限小組」

同時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制度

嚴厲查處車輛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一超四罰

一輛貨車超載

與該貨車有關的承運人

(俗稱貨車老闆或者業主)

裝載企業、貨運企業、駕駛員

四個主體均要被罰

第一罰:車輛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存在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車輛,由道路運政部門吊銷該車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二罰:人員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存在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由運政部門責令停止道路經營性運輸行為。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未滿3次超限超載行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由運政部門給予該從業人員《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書》記分處罰。具體處罰措施為:1次記10分;2次記20分降為B級,進行18學時繼續教育,列為企業重點管理對象,不得承擔春運等重要運輸任務。另外,如果連續3個年度被列為B級或1個年度內被3次記20分,撤消從業資格證。

第三罰:企業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1年內本企業超限運輸車輛超過總數的10%,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該企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四罰:源頭

經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門認定,對存在超限超載行為的貨運源頭單位給予每次1000元的處罰。

多措施開展治超工作

公安交警部門

啟動早查、午查、夜查

錯時上崗機制

結合定點檢查及動態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採用「反偵察」、「打游擊」方式

打擊「錯峰超載」、「放風式超載」

利用無人機

不定時、不定點空中偵查

加強源頭監管

專項針對有超限超載嫌疑的

貨運碼頭、倉庫、車場等

打擊超限超載行動將覆蓋

全路段、全時段、全車型!

常態化查超載、超限

是交警的重點工作之一!

各位司機大佬

「違法」這條捷徑走不得。

不要只追求利益

而忽視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珍惜生命,切勿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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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花果山

編輯:愛

審核: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