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保的注意:2020年起,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不同時發放

2020-01-09   家加社保

重磅!2020年醫保生育合併,最新政策來了!事關錢袋子,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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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重複發放

首先,大家要知道,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不一樣的。

兩險合併前,職工享受生育待遇,領取生育津貼(順產98天、難產113天)期間,福建省並沒有明文規定單位是否需要發放產假工資。

兩險合併後,省醫保局在文件中明確規定,在發放生育津貼(順產98天、難產113天)期間,單位不用給員工發產假工資。

靈活就業人員生育醫療費能報銷了

兩險合併前,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職工醫保,是無法報銷生育醫療費的。這部分費用,只能自己掏錢。

兩險合併後,靈活就業人員可按所參加的醫保待遇政策報銷(具體執行時間暫未通知)

保叔有話說

生育保險併入醫療保險,對我們老百姓而言是有利的。一方面能防止用人單位漏繳生育保險,一方面也簡化了生育待遇手續的辦理。

國家也在不斷優化現行的政策,保障我們參保人的利益,相信以後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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