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21時37分,陳某向宛水派出所報警稱:12月28日19時30許,其發現其位於宣威市環城路某汽車服務中心5樓家中臥室內的現金被盜,請幫忙查處。宛水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經過多方走訪調查,確定犯罪嫌疑人為其店內員工李某祥。隨後,民警依法傳喚李某祥到宛水派出所進行詢問調查。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祥如實供述了其竄至宣威市環城路某汽車服務中心5樓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祥涉嫌盜竊罪,現已被宣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