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前話:1月23日,本報3版刊發吳旭的評論《不妨實行學術論文刊發前公示制度》。該文刊發後,一些讀者來電來文表達了贊成或反對的意見。今天專門編髮鍾偉民文章,以表達本報尊重不同意見、歡迎合理化爭鳴的編輯態度。
《不妨實行學術論文刊發前公示制度》一文(以下簡稱《不妨》)在學術界引起不小的反響,贊同者不少。可是,我認為作者提出的建議很不可行,作者不僅對目前的學術規制不太了解,對學術期刊同樣知之不多。
《不妨》最主要的見解是:學術期刊不同於日報、周報,很多核心期刊擬刊發的論文常常排長隊,因此完全可以在出版前,將擬採用論文的內容簡介、主要觀點和作者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先行公示,以接受專家、學者和社會人士的評判和監督。作者將其與「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度」硬扯在一起。我不懷疑作者的初衷,但作者的建議卻體現出對絕大多數學者的不信任和不尊重,更重要的是,這種做法嚴重侵犯了學者的權利,藐視學者的勞動成果和付出。學術研究是一項艱苦的創造性活動,創新性觀點多是學者們經過了長期閱讀和思考後提出的,這應是作者本人獨享的權利,任何人沒有理由剝奪。但是,如果這些創新性觀點在論文正式發表前先行公示,則誰也沒有辦法保證不被別人竊取。學術界曾經發生多次學術觀點被竊取的事件,比如學者在某學術會議上發表個人見解,可不久後發現有人先於自己以論文形式發表了相同觀點的文章。基於同樣的原因,這也是很多學者不願把完整論文提交學術會議的一個重要原因。
幾年前學術期刊出版就有了「優先出版」的嘗試,即紙本期刊出版前先在網絡(如中國知網)發表,最近又有「網絡首發」。所以,編輯部決定發表而又不能及時安排刊期的論文,已經有很好的辦法解決。另外,目前幾乎所有的學術期刊都在論文發表前使用查重軟體進行檢查,從而基本避免了抄襲現象。至於各編輯部實行的三審三校及雙向匿名評審制度等,也幾乎成為工作常規。這說明《不妨》的作者對目前的期刊出版機制還不太了解,此不必多言。
還需要指出的是,作者拿《冰川凍土》及《銀行家》為例,指責期刊界的腐敗現象,這也是不公允的。學術期刊發表「導師崇高」和「師娘優美」一類論文,完全是極個別不負責任的期刊所為,不能以偏概全。我們應該看到,經過有關部門的整頓及廣大期刊同行的努力,多數學術期刊目前都已按國際規則運行,學術質量也在逐步提升,人文社會科學學術期刊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