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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中國藍新聞

新藍網-中國藍新聞客戶端9月11日訊(中國藍融媒體中心 浙江衛視記者毛汪蕾 浙江之聲記者汪婷)在饅頭中非法添加甜蜜素、在芋艿中焦亞硫酸鈉超標、在蔬菜中超量使用「毒死蜱」農藥、豬肉冒充牛肉乾……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9月1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5年全省法院辦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況。

浙江省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

當前,食品領域風險因素複雜,食品安全形勢仍然嚴峻;在農產品當中農藥、獸藥以及重金屬含量超標情況,非法添加、濫用添加現象,食品摻假造假等問題依然突出;打著保健旗號的非法經營和詐騙案件時有發生,影響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侵蝕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一審刑事案件1965件,審結1948件,生效判決被告人3139人。審結案件中,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395件,約占71.6%;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件553件,約占28.4%。

案件數量穩中有降等四大特點

浙江高院副院長陳志君介紹,全省法院5年來食品安全案件有四個特點:

一是案件數量穩中有降,惡性案件較少發生。我省嚴格貫徹「四個最嚴」要求,採取了一系列標本兼治的監管措施,近年來惡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效控制,諸如老百姓深惡痛絕的地溝油、問題膠囊等案件,基本銷聲匿跡。2017年受理488件, 2018年受理469件,同比下降3.9%;今年1月至6月受理205件,同比下降7.7%。

二是區域分布不平衡,多數案件仍呈現「低、散、小」的特徵。從近5年的統計數據來看,溫州地區、紹興地區、台州地區審結案件總數位於前三名,共計62.36%;衢州地區、舟山地區、杭州地區數量最少,三個地區總數僅占全省的4.25%。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體類型比較集中,主要是小型加工場所、家庭作坊里的個體戶、私營業主,多數繼續呈現作業方式較低端、作業結構較鬆散、作業規模較小的「低、散、小」的特徵。部分案件屬於犯罪團伙作案,一般以親戚、熟人關係為基礎。

三是涉案食品種類繁多,傳統方式有待規範,守法意識有待提高。從我省審理的案件類型來看,食品安全犯罪已經滲入到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從農田到餐桌」各個環節,都可能發生食品安全犯罪。大量案件暴露出種植、養殖業以及一些傳統生產、制售方式的弊端,經營者文化程度低、規範意識較差,守法意識淡薄。消費者需要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素養,謹慎購買沒有檢驗檢疫標誌或者生產經營證照不齊的食品,使得違法者不能從中獲利。

四是犯罪網絡化趨勢明顯,打擊犯罪難度不斷增加。網際網路的普及和物流業的迅猛發展,為食品安全犯罪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一些犯罪分子在微博、論壇等網絡媒介上發布宣傳信息,利用淘寶、微信等網絡銷售渠道、快遞物流等運輸渠道銷售問題食品。網際網路銷售模式具有隱蔽性強、跨地域範圍廣、侵害對象不特定等特點,犯罪分子更容易利用跨地區執法監管的漏洞,分工負責生產、運輸、貯存、銷售等各個環節,增加了執法部門監管查處難度。網際網路監管相對薄弱、被害人維權成本相對較高,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空間。在高利潤誘惑和僥倖心的驅使下,一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畢業生,甚至在校生開設淘寶店鋪或者在微信朋友圈兜售一些含有毒、有害成分的減肥產品等而觸犯刑法。

全省法院精準打擊犯罪

近年來,浙江全省各級法院高度重視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程序關,不斷強化案件質量和審判效率意識,依法從嚴從快懲處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有力打擊和震懾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在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同時,重點打擊累犯、慣犯、犯罪團伙中的首要分子。在適用主刑的同時,加大財產刑的適用與執行力度,用足、用好罰金等刑罰手段,剝奪犯罪分子非法獲利和再次犯罪的資本,並嚴格控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緩刑的適用條件。

食品安全案例

案例一:用化工原料「黃桅」浸泡姣姣魚

2015年11月4日,被告人唐香雲在租用台州市路橋區金清鎮菜市場130號攤位銷售水產品期間,將用化工原料「黃桅」浸泡過的鮫鮫魚向顧客進行銷售,後被台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執法人員當場查獲,並當場被扣押4斤鮫鮫魚(又名姣姣魚,也有人稱為小黃魚)及4瓶粉末狀物質。經檢測,送檢的鮫鮫魚含有鹼性橙Ⅱ的成分;4瓶粉末狀物質,1瓶含有 鹼性橙Ⅱ的成分,2瓶含有酸性橙Ⅱ的成分。鹼性橙Ⅱ和酸性橙Ⅱ均屬於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質。後被告人唐香雲被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

鹼性橙Ⅱ和酸性橙Ⅱ比其他水溶性染料更易於在豆製品中染色,因此一些不法商販常用該染料對豆腐皮和黃魚染色,所以選購食品時不能僅僅看顏色。

案例二:減肥膠囊中添加西布曲明

被告人顏德文系廣東省廣州市廣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車間主管,其在明知公司填充膠囊資質被吊銷的情況下,仍專門生產、銷售膠囊。被告人陳俊欽、胡軍軍分別系生產、銷售減肥膠囊的中間商。被告人陳瑞蓮和金藝華(另案處理)系被告人胡軍軍的業務員。被告人易善兵、鄧偉、蔣其展、倪坤均系開設淘寶網店銷售減肥膠囊的人員。被告人梁華勇、王巍為被告人胡軍軍提供添加到減肥膠囊中的西布曲明。2015年至2016年5月期間,各被告人分別合夥從事生產、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膠囊的活動。其中,被告人易善兵、鄧偉銷售金額約人民幣30萬元,被告人胡軍軍生產、銷售金額為人民幣24.9797萬元,被告人顏德文生產、銷售金額為人民幣27.7797萬元,被告人陳瑞蓮銷售金額為人民幣24.1396萬元,被告人蔣其展銷售金額約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陳俊欽銷售金額為人民幣2.8萬元,被告人梁華勇、王巍生產、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9.8797萬元,被告人倪坤銷售金額為人民幣1.6萬元。後被告人易善兵等人被分別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案例三:性保健品並不保健 檢出西地那非成分

2017年上半年開始,被告人劉琨通過網絡從王海令(另案處理)等人處購入「精品偉哥」、「美國瑪卡」等各類性保健品近百種,並通過其手機微信名為 「A歡樂城(招代理,一件代發)」、「小馬」的朋友圈推送各類男性口服性保健品的照片、視頻等廣告,用快遞向全國各地郵寄銷售性保健品。至2018年1月23日被抓獲時止,被告人劉琨已向浙江諸暨的陰志敏、陳明雁,江西的劉菊龍(均已判刑)等人快遞郵寄銷售各類性保健品,銷售金額達94萬餘元人民幣,非法獲利約10萬元人民幣,另有40餘萬粒庫存性保健品被扣押。在被告人劉琨銷售性保健品期間,其妻子即被告人王燕按照被告人劉琨要求,幫助填寫部分性保健品快遞單和打包發貨。2018年1月23日,公安機關在河南省安陽市被告人劉琨的租房等處扣押「精品偉哥」、「美國瑪卡」、「第五元素」等97種性保健品,合計40餘萬粒。經檢測,上述97種性保健品均檢出西地那非成分。後被告人劉琨等人被分別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個月至七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案例四:芋艿中焦亞硫酸鈉超標

2015年8月以來,被告人姜世萍為使出售的削皮毛芋艿變白、保鮮,遂在位於寧波市海曙區尚書巷8號出租房院內的加工點,將削皮毛芋艿放入含有焦亞硫酸鈉的水溶液中浸泡並陸續銷售給聚豪億餐飲公司、寧波市海曙順旺基美食館等下屬的17家快餐店,供上述快餐店對該削皮毛芋艿進行再次加工並銷售給顧客食用。2016年5月以來,被告人徐靈娟夥同姜世萍在上述加工點採用同一方法對削皮毛芋艿進行浸泡並予以銷售。2017年3月以來,被告人張道樓在明知姜世萍、徐靈娟用含有焦亞硫酸鈉的水溶液浸泡削皮毛芋艿並予以銷售的情況下仍幫助浸泡、送貨。2017年5月23日,寧波市海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鼓樓市場監管所與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南門派出所對上述加工點進行聯合執法檢查,並在現場查獲正在加工、已加工完成的削皮毛芋艿、加工用水等物。經檢測,被查獲的正在加工的毛芋艿中二氧化硫殘留量為0.23g/kg(不合格),加工完成的毛芋艿中二氧化硫殘留量為0.23g/kg(不合格),加工用水中二氧化硫殘留量為1.31g/kg。至2017年5月23日被查獲時,被告人姜世萍、徐靈娟在參與期間累計銷售削皮毛芋艿金額達人民幣10.6萬餘元;被告人張道樓在參與期間累計銷售削皮毛芋艿金額達人民幣6.8萬餘元。後被告人姜世萍等人被分別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不等,並處罰金。法機關應加強日常監管,各方共同維護餐桌上的安全。

案例五:豬肉冒充牛肉乾

2013年3月至2015年1月間,被告人呂國專夥同方友漳(已判刑)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以其合股設立的福州零客公司為載體,根據事先協議,要求朱觀雅、陳美貞夫妻(均已判刑)等人為其生產假牛肉乾。後以每斤20元左右價格,連續收購由朱觀雅、陳美貞等人先後在浙江省蒼南縣靈溪鎮、礬山鎮等地開設的加工點,以豬肉為原材料,添加牛肉純粉、牛肉精油等添加劑生產出來的五香味、香辣味、沙嗲味假牛肉乾。同時,呂國專、方友漳等人又以福州零客公司名義,招聘人員以「牛人幫」牛肉乾品牌通過網絡銷售假牛肉乾,銷售人員收到客戶訂單並收取貨款後,通知鄭國明(已判刑)根據訂單將朱觀雅等人發運過來的假牛肉乾包裝加工成每袋8克裝、400袋一箱,每袋26克裝、100袋一箱兩種規格的「牛人幫」牌牛肉乾,直接通過物流發送給全國各地客戶。至案發時止,被告人呂國專及方友漳等人以福州零客公司名義委託鄭國明等人包裝加工並發送全國各地客戶的假牛肉乾8克裝(包括五香、香辣、沙嗲三種口味,400包一箱)累計3萬餘箱,銷售價格每箱248元;26克裝(包括五香、香辣、沙嗲三種口味,100包一箱)共1000餘箱,銷售價格每箱190元,兩種規格假牛肉乾扣除贈送和正常損耗部分,累計銷售金額在700萬元以上。後被告人呂國專被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

案例六:在饅頭中非法添加甜蜜素

被告人何偉、曹雪琴系夫妻關係。二被告人於2016年1月13日在安吉縣天子湖鎮良朋村警民路經營安吉天子湖曹琴小吃店。至2018年8月,被告人何偉、曹雪琴在經營的曹琴小吃店內,生產、製作添加有環已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的白饅頭,並對外銷售,銷售金額達人民幣24000餘元,從中非法獲利人民幣7400餘元。安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於2018年7月11日、8月9日單獨或會同安吉縣公安局對曹琴小吃店進行檢查,並對白饅頭進行抽樣。經安吉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測,兩次檢查抽樣的白饅頭中的環已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含量分別為2.70g/kg、2.95g/kg,不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被告人何偉、曹雪琴在案發後向公安機關退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萬元。後被告人何偉、曹雪琴被分別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和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

案例七:在蔬菜中超量使用「毒死蜱」農藥

2018年6、7月至12月份期間,被告人王巧英在平湖市曹橋街道嚴家門村前家兜6號房子後面菜地種植青菜時,使用禁用的農藥「毒死蜱」噴洒青菜,後將噴洒有農藥「毒死蜱」的青菜銷售於平湖市當湖街道南市菜場、濱湖菜場等地。經抽樣檢驗,被告人王巧英種植以及銷售的青菜中「毒死蜱」項目均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後被告人王巧英被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LJ_xIG0BJleJMoPMCE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