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擺攤做小吃月入3萬,卻被女友父母嫌棄:還不如月薪3千事業單位

2020-03-14     網際網路坊間八卦

在這個社會,本來就是有錢才是王道,但是很多時候有錢還要講究是什麼樣的工作,必須是體面的,這樣在找對象的時候才不會被對方嫌棄,尤其是老一輩更喜歡事業單位的工作,收入穩定,而且說出去特別有面子,可是如果真的讓你選擇,月入上萬的擺攤和月薪3000事業單位裡面選一個,你又該如何選擇呢?

最近在職業論壇看到這樣一個熱門的帖子,「男子擺攤做小吃月入3萬,卻被女友父母嫌棄:還不如月薪3000事業單位」。到底怎麼回事?請往下看。

原來是一位女網友發帖吐槽,說自己的男朋友在路邊做小吃攤位的,一個月也可以掙個3~5萬塊錢,但是家裡人認為這個不體面,所以希望他找一份穩定的工作,想讓去月薪3000的事業單位上班,現在真的很糾結,不知道該怎麼選。

其實很多父母的觀念就是有個穩定工作最好,畢竟可憐天下父母心,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整天為了賺錢風餐露宿,但是自己的想法更重要,要知道婚後是兩個人的事情,如果你不嫌棄的話,就沒什麼可說的,現實就是有錢才是王道,所以該怎麼選擇,還是應該遵從自己的內心。

對此網友說出自己看法:

有網友說:你開著小車去擺攤,你可能跟所有人關係都很好,但是他們不會敬畏你,不會對你很尊敬!但是如果你是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完全就不是一個概念的。你身邊的朋友以及親戚不會因為你工資不高就看不起你,相反的,還會因為你在事業單位上班就對你尊敬有加。這就是生活!

也有網友說:想起了那個月入3萬的煎餅大媽,顧客拿到煎餅果子之後,堅持認為大媽少打了一個雞蛋,大媽辯解不過,忍不住說了一句:我月入3萬,怎麼會少你一個雞蛋!

還有網友說:事業單位工作輕鬆,穩定,不苦不累,雖然比不上像做小吃那樣賺錢,但是溫飽還是能夠解決的。家人讓你選擇事業單位,主要是看重事業單位工作穩定,是從長遠來考慮的。選擇事業單位有選擇事業單位的好處。

更有網友說:有錢是本事,沒錢啥的不是,你做一個月,相當於上班足一年了,時間就是金錢,資本。現實社會是老師像年輕人學習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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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Kxp82nABgx9BqZZIso8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