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
一批新規正式實施
一起來看
這會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撫恤補助標準再次提高
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
從2019年8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中央單位
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
管理新規
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近日印發《關於規範差旅伙食費和市內交通費收交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自8月1日起,中央單位出差人員在接待單位協助安排用餐和用車情況下,須嚴格按規定交納差旅伙食費和交通費,接待單位應當按規定收取出差人員相關費用並及時出具相關票據憑證。
差旅伙食費方面,在單位內部食堂用餐,有對外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沒有對外收費標準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補助費標準的20%交納,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補助費標準的40%交納。在賓館、飯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用餐的,按照餐飲服務單位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
市內交通費方面,接待單位協助提供交通工具並有收費標準的,出差人員按標準交納,最高不超過日市內交通費標準;沒有收費標準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內交通費標準的50%交納。
納稅服務投訴辦理將
更便捷、更高效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修訂出台《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對納稅服務投訴工作進行規範和優化,進一步提高監督投訴質效,更好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此次修訂出台的新辦法擴大了納稅服務投訴範圍,投訴邊界更清晰;拓寬投訴渠道,主體權責更明確;規範受理流程,辦理時限再壓縮;建立快速處理機制,投訴處理更高效。新辦法將於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
8月1日起全國實施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公告,批准《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
標準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評價內容、評價方法等作了規定。要求海綿城市的建設要保護自然生態格局,按照「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的理念系統謀劃,採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方法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的綜合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