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林科環

2019-08-16     石獅法院

福 建 省 石 獅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林科環(公民身份號碼:3526231968****4115):

本院受理原告江嬌利與被告石獅市隆羽晨布料貿易有限公司、第三人林科環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因通過直接送達方式無法向你送達應訴材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19)閩0581民初3974號原告補充的證據材料副本、被告提交的民事答辯狀副本和證據材料副本等應訴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書記員:楊少娜

聯繫電話:0595-88617630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JGYgmmwBvvf6VcSZHJ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