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感情才談錢,還是談錢才傷了感情?

2020-11-28     我實在是太CJ了

原標題:傷感情才談錢,還是談錢才傷了感情?

周星馳和於文鳳這對舊愛,可能就是傳說中的「七世怨侶」吧。

在一起十二三年,分手也十年年有整,然而女方追討七千萬佣金的官司竟然從2012年打到了2020年……

今回,一向懶於公開自己私人事的周星馳不僅出庭做供,還放出絕情之語,「我同於小姐『朋友都不是啦』」。

個中糾纏簡直令人感慨,也不得不讓我想要細細梳理一番,看這樁陳年舊事究竟是誰的執念在作怪。

或許一切還要從於文鳳的出身說起。

如果你在日本旅行,可能看到過這樣一個圖標,或者是白熊形象的企業標識。

熊谷組,成立於1898年的老牌建築公司,一度是「日本五大承建商之一」般的存在。

1961年,熊谷組在香港九龍東觀塘成立了所謂的大中華辦事處,並於1963年香港旱災後,參與了由政府部門斥資修建的東深供水工程項目。

而於文鳳的爸爸於鏡波,1919年出生於瀋陽,輾轉南下香港後打拚出了一番事業。

他先是做了一個工程公司,叫「東升行」。

上世紀70年代,熊谷組拿了香港啟德機場跑道工程,於鏡波的東升行工程公司是項目承包商之一。但完工之後,熊谷組卻因為拖欠東升行的工程費,讓於鏡波得以以債務入股,獲得了熊谷組地區經營權,並在1973年正式創辦了熊谷組(香港)有限公司。

港鐵天后站、東西區海底隧道海底隧道、香港赤臘角機場、青馬大橋、填海造地工程等大項目,都有熊谷組(香港)的參與。

香港中銀大廈、深圳信興廣場地王大廈、廣州中信大廈……亦有熊谷組的投資。

1996年,於鏡波在時任熊谷組董事的馬時亨的提醒下,以「退休」為名將手中所持熊谷組股權售給光大集團,避開了橫掃東亞的「97金融風暴」。

而熊谷組(香港)有限公司在這之後也更名為「香港建設」。

雖說於鏡波不再擁有集團股權,但退休後他仍然擔任了香港建設的名譽主席,其之前幾十年打拚積累下來的投資能力和人脈積累也絕非一般人可比。

很多年前,就有周刊報道,於鏡波身價幾十億港幣。

在退出熊谷組經營後,作風低調的於鏡波及他身後的于氏家族又改攻餐飲界,香港第三大餅家東海堂也有他們的股份,所以一直被稱之為「隱形豪門」。

於文鳳則是於鏡波的小女兒。

受家庭環境影響,於文鳳為人能幹、頭腦聰明,在香港時就讀於名校拔萃女書院,後來留學美國加州佩珀代因大學攻讀工商管理。

返港後,她也曾在港交所監管部門工作過三年。之後,於文鳳還去了胞兄於樹權的證券物業公司負責風險評估,並在兄長的主導下參與過一些物業發展項目。

這樣的於文鳳,據說因為酒吧老闆兼電影人鄭祖,認識了星爺本尊,並慢慢和其成為了朋友。

1997年,於周二人開始戀愛,但關係並未 對外公開。

1999年2月27日,《忽然一周》刊出於文鳳與周星馳秘游日本的跟拍照片,兩人戀情成為全港「公開的秘密」。

媒體時常報道兩人約會、看樓,2007年更是有媒體拍到兩人深夜看樓,「世紀一拖」。

不過這樣的溫情時刻只是少數,大多被拍的照片里,於文鳳都是默默跟在周星馳後面、保持距離行進的。

港媒都忍不住要替於文鳳喊冤,說周星馳雖然只稱她為好友,但於文鳳確實是其正牌女友。

還幫忙出氣,怨怪周星馳為避媒體,將女友丟在颱風將至的大雨中,自己獨自上車……

2009年豬流感盛行期間,周星馳與谷德昭、崔建邦去夜店消遣,媒體直接在標題寫他們「罔顧另一半」。

「於文鳳是周星馳女友」,和「周星馳對於文鳳不算體貼」,是幾乎是各家媒體的共識。

與此同時,大家也對於文鳳的能力表示一致肯定。

2002年,於文鳳入職星輝公司出任投資顧問,除了打理帳面財務,亦替男友購入物業、炒房買樓。

外界普遍認為周星馳的理財有道,少不了富家千金於文鳳的操持幫手。

香港媒體報道

內地媒體報道

因為周星馳一直沒承認於文鳳的身份,僅以「好友」相稱,外界也不時有人猜測這段感情是否穩定。

2008年,就有報道說周媽媽凌寶兒表示,自己兒子炒樓和女友無關,並表示與周星馳已經有一年左右沒往來了。

後來凌寶兒出來澄清,說自己的回答被曲解了,她是因為周星馳忙著拍《長江七號》才沒與兒子碰面,但也強調自己沒見過「他的『好朋友』(指於文鳳)」。

於是媒體時有「於文鳳不得周媽媽歡心所以做不成周太」的說法,對此當事人從未做過任何回應。

2008年9月港媒報道

直到2010年7月,媒體拍到於文鳳與廖創興銀行太子爺廖堯城十指緊扣的畫面。

在這篇踢爆於文鳳新戀情的報道里,記者都不無惋惜地寫,廖堯城與女方門當戶對,勸周星馳「珍惜眼前人」。

但周星馳面對詢問求證的記者,只說出了「我在街上還沒看到那本雜誌拍到什麼照片寫了什麼,怎麼回應啊」就不再表態。

還是於文鳳這邊有消息,說她已於半年前,也就是2010年3月左右跟周星馳提出分手,對方爽快答應。

只是兩人分開後依舊是生意上的合作夥伴,公司上下沒人發現他們已經分手,周星馳也不知道於文鳳已經展開了新的戀愛。

但各自安好到2012年9月,於文鳳突然將周星馳告上法庭,追討8000萬港幣佣金。

這錢,是兩人在一起那十三年里周星馳允諾的投資顧問費,以及投資獲利後的一成利潤抵佣金。

8000萬的數目來源,具體就要說到周星馳的山頂豪宅「 天比高」了:

「天比高」的前身是滙豐銀行的英式豪宅 「大班屋」,占地4400平方米,1990年前八佰伴會長和田一夫將它買下,1996年再轉手給了明珠興業創辦人黃坤。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黃坤身家暴跌,賤賣「天比高」地皮還債。

而周星馳就在2004年與菱電集團合作,豪擲3.2億元買下山頂地皮,建起四座可以飽覽維港海景的獨立洋房。

一套自住,另外三套在這七年里陸續售出,為他帶來了差不多15億港幣的收益。

曾有機構估值,說周星馳這套房大概值10億港幣,可惜有價無市、無人敢買。

話雖如此,但「天比高」拿去抵押可就非常值錢了,所以周星馳曾在2011年將它抵押給滙豐銀行,去年才成功贖回。

於文鳳表示 「天比高」是自己建議周星馳去投拍的,後續開發也是依靠她在人脈交際才找到菱電發展的胡董參與一起開發合作,這個項目理應有自己一份。

按稅後價值估算, 「天比高」至少值8億港幣,那麼一成佣金為8000萬元,除去周星馳在2012年3月給的1000萬之外,還有7000萬應該付給自己。

但對方遲遲無動靜,她忍無可忍,才選擇對簿公堂。

於文鳳的入稟狀里,把周星馳投資的物業、股票以及已支付給她的一成佣金都列了出來

但周星馳方面卻表示,給的一千萬是饋贈,他根本不欠於文鳳任何。

這件事在當年引發了轟動。

周星馳的口碑低谷,事實上就來源於於文鳳的起訴,畢竟相戀13年的白富美女友為錢反告的戲碼,一般人都想像不到。

港媒還跑去採訪了很多和周星馳有過合作的人,大家對他惡評頗多。

梁思浩就說,之前在TVB時就和周星馳認識了,感情一直很好,是把對方當哥哥一樣看待的。

誰知拍《國產凌凌漆》的時候,梁思浩特意從天津趕回香港去幫忙,起初叫「星仔」還不被搭理,後來被要求大喊時,周星馳對他說「死爹啊,死沒死過親爹啊,死爹那樣喊給我看看,不用對白,1、2、3、4這樣數到100。」結果喊了整整17次,喊了好幾個小時,收工後李力持才跟他說,除了第一次之外,後面的其實都沒走帶……

很多年後,梁思浩回憶起這段還是會眼泛淚光,說自己將來就算當乞丐也不會再拍周星馳的戲。

2014年,向太喊話周星馳的時候,就是因為天涯網友@可愛面星星 在我涯開了一個帖子《深度開8周星馳,不談他的電影》——點擊率很高,達200多萬。

這位天涯er表示內容並不完全是自己原創,還加了說明。

帖子材料多,跨越多個年齡的周星馳,夾雜著各種旁徵博引,後來被別人濃縮成一篇五萬多字的長文《為什麼那麼多人黑周星馳》,裡面指曾和他合作無間的向華強有黑道背景,令他申請移民加拿大遭拒絕。

這是向太怒火的來源,讓她在網上連續炮轟了很久周星馳。

當中還有一部分,是寫周星馳的感情世界,提到他一度和羅慧娟、朱茵談婚論嫁卻未能如願。

身為女性的陳嵐女士對此很是不屑,「所有女人和他分開都是帶著恨地分開的,都是『再見不是朋友』的分開,連最後一個女朋友於小姐都要跟他打官司啊!」

但也不是沒人力挺周星馳。

比如經常在他電影里演配角的「田雞」田啟文,就在出席活動時表示,周星馳給自己發錢還是很準時的,「可能有很多事我不知道。」

吳孟達也在口水戰的時候說,「周星馳對自己有情有義」。

但其他人的誤解,還有翻轉的可能,和於文鳳卻很難有和解的那天。

因為2012年的官司,是以周星馳申請終止聆訊而暫告一段落的。

2013年6月,周星馳成功申請剔除被告行列,於文鳳不滿結果,堅持上訴。

然後2014年,於文鳳繼續追,周星馳公司繼續剔。

但因為「天比高」尚未變賣,於文鳳也沒能證明周星馳就是該房產的唯一實益擁有者,協議中的盈利根本沒有產生,哪裡來的佣金,所以申索無法成立,判她敗訴。

不過於小姐不拋棄不放棄,2017年她繼續追訴維權。

大家都驚呆了,分手七年,官司打了五年,這是一種怎樣的精神!

但更絕的是,周星馳這邊就還要申請剔除訴訟,逼得於文鳳方面申請寬延了期限。

時間一晃,很快又到了2020年。

6月,港媒踢爆了周星馳將自己名下「天比高」豪宅抵押給摩根大通一事。

轉身成為導演後,他的電影作品質量好壞不論,至少票房高收是看得見的。況且當中又有不少是保底發行,旱澇都有得收。

眼下疫情瀰漫,全球經濟都不景氣的當口,周星馳卻再度將這套豪宅抵押這套豪宅給摩根大通銀行,難免讓人解讀出一絲財產狀況生變的意味。

當時就有媒體指出,今年可能是周星馳最焦頭爛額的一年,因為他和內地公司簽的對賭協議即將到期,恐有未完成任務、以現金補空之憂。而之前於文鳳申請延後的7000萬佣金追討案,11月也將再度開庭審理。

於是就有了最近這一系列的紛紛擾擾不停歇,兩個曾經愛過的人在法庭上把交往細節抖落乾淨到不留半點情面。

這次連周星馳的胞姐周文姬都出動了,在法庭上作證稱於文鳳曾是周星馳的戀人,並會陪周星馳去看樓。

同時,於文鳳方面請來的律師袁國強還強調,周星馳的星輝公司規模小、全職人員少,缺乏協助周星馳工作的能力,因此有海外留學背景及投資交易經歷的於文鳳對其事業助力可見一斑。

但周星馳方面給出的回應就……相當搞笑……

代表他發言的資深律師表示,周星馳的確在2002年聖誕節說過,會將投資利潤一成分給於文鳳,但那只是兩人吃完飯後望著維港夜色的綿綿情話,就跟「奶奶拿錢給孫子打牌」一樣,是出於愛的情分而不是周星馳應盡的本分,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此外,周星馳的律師還反駁於文鳳的從業資歷,說她雖然學歷高、有背景,可畢業返港到成為周星馳女友也不過三年時間,她從事的相關工作也比不上投資過中半山梅道1號和淺水灣怡峰等物業的周星馳。

最絕的是,周星馳方面表示,於文鳳幫他打理的投資項目還虧了1300萬,「天比高」本身就是周星馳的dream house所以不用於文鳳建議他也會買……

香港網友都看笑了:

「可不可以理解為,和男友吃完飯氣氛很好,他答應買個五萬塊的包包,後來感情不好分了手,是不是可以告他沒買包?合約沒寫分傭,公私分得好清。」

「口頭協議都有效的,他還承認講過,輸定了。」

「原來情話是謊言,女人公敵。」

「雖然女方真是沒品,但承諾就是承諾,好難反悔。」

於文鳳當然也不服氣,於是在次日的庭審上抖落了更多細節。

說要分成10%並非聖誕夜的維港景醉,而是聖誕之前,周星馳說要送她一輛單車做禮物,於文鳳表示送單車不如直接給利潤分成。

在於文鳳看來,周星馳的確是有物業投資經驗,但她自己並不是從周那裡學到相關投資知識的。

97年和周星馳戀愛後,她也一直在兩頭跑,直至2002年與其公司簽訂工作合約。但當時所簽協議,於文鳳並沒有細看細節,因為周星馳說那只是用來報稅的,她也不認為酬金2萬元可以作為衡量她工作內容和性質的標準。

之所以會提到分帳,也是因為在那之前,於文鳳的哥哥問她為什麼會無償給周星馳做事,於文鳳跟哥哥說自己有分紅,但直到周星馳對婚姻沒信心,所以要錢並非逼婚,也知道兩人不會最終有結果。

聖誕重提10%分紅一事並得到周星馳首肯後,於文鳳出於信任,所以沒把這些細節寫入兩人簽訂的協議中。

至於周星馳方律師說的「聖誕夜望維港」,於文鳳表示那與自己無關,「可能是其他女人」。

於周二人的舊帳越扯越遠,一扯扯到2007年。

周星馳的律師說,當年買股票拿了17萬分紅,為什麼沒有帳目,這是饋贈吧?於文鳳說,「我要是以女朋友身份找他要錢,會加多兩個零,或者直接要整數,又或者要鑽石當禮物」,但她在戀愛期間從沒找周要錢或者要鑽石……

周星馳的律師又拿出於文鳳給周星馳寫的郵件,說「我等錢用」,說她這就是在要錢。於文鳳表示,這就是說笑而已,她要是真的缺錢,家裡人也給得起。

再扯又要扯到周星馳說於文鳳幫他投資投虧了那1300萬,於文鳳承認是有這麼一件事,但自己並沒有幫周星馳做過高風險投資。

周星馳律師步步緊逼,「為什麼你們的協議是賺錢可以分紅,卻不會因為賠錢而承擔風險呢?這就是饋贈而不是商業安排吧!」於文鳳反駁,「一般基金經理也不管客人賠錢的後續啊!」

這你來我往的金句多到建議黃子華馬上取材寫出三台棟篤笑腳本。

其實說來說去,周星馳和於文鳳對兩人關係根本就是南轅北轍不在一條線:

說分手,女方認為2009年之前就數度吵架,2010年3月於文鳳提出、周星馳答應就算情侶關係終結了;但男方卻覺得那不算是正式分開,所以2010年7月看到於文鳳有新男友的消息後,才知道自己已經出局。

分手後,於文鳳還一度住進了周星馳的「天比高」大屋。

只是在男方看來,那是因為女方寓所要裝修而給她行方便的暫住,沒想到於文鳳卻偷偷換了門鎖,還找了三合會的人在附近巡邏;而於文鳳卻說,是因為周星馳的媽媽曾經闖進過「天比高」砸壞自己的東西,當時那間屋子的住客是自己,所以才換鎖找保安,不過她也承認這讓真正的業主周星馳不悅了。

於是周星馳覺得,到於文鳳搬出「天比高」的2011年9月,兩人的關係才算正式完結。她會在2012年9月起訴,是為了給新男友 廖堯城一個交代,證明和 自己「一刀兩斷」、毫無瓜葛了。

但於文鳳堅決否認。

於文鳳只是覺得,自己在要回應得的部分,不是乞討,更不是要向誰證明什麼。

說白了,這無非就是一個戀愛中女方付出一切但男方覺得「純屬自願」的故事。

周星馳覺得於文鳳來幫忙工作是因為「她想這樣做,她喜歡這樣的工作」,並且認為自己當初買「天比高」雖然資金可能不足,但他願意、肯做便一定能籌夠錢。

但事實是,於文鳳當初的建議和人脈不是沒起作用。

包括和周星馳一起發展「天比高」的菱電胡亮明,也表示自己曾聽周提起過要給於文鳳10%利潤分紅的事。

於周二人分手後,胡亮明還勸過周星馳應該履行承諾給她一部分錢,「畢竟在一起這麼久了,她也付出了她最好的十年青春。」

如今非要對簿公堂,越對越是細節引人笑,真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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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J8leEHYBxV5JH8q_Ls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