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中國中藥協會在對鴻茅藥業等企業進行表彰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民政部於近日對其作出警告並處沒收違法所得20.729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經調查,中國中藥協會在此次活動中共收取費用84.9萬元,支出64.171萬元,違法所得20.729萬元。同時,此次表彰未設評比標準和評選程序,僅根據協會和中鴻興(北京)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鴻興公司)合作編撰的《中國中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載明的相關企業情況,由中鴻興公司提出獲獎名單,以中國中藥協會名義頒發了獲獎證書和牌匾。
近年來,社會組織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收費的案件頻發,民政部已對多個存在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社會組織作出行政處罰。各社會組織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必須履行相應的報批程序,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時不得向評選對象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
同時,提醒社會各界和廣大公眾,在參與社會組織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時,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提前查詢網上公開的《全國評比達標表彰保留項目目錄》,甄別該類活動是否合法合規。凡是不在該保留項目目錄內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均不得開展。
民政部將持續加大對社會團體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於違法違規開展活動收費牟利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切實規範社會組織收費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