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事關所有福州人
這些物品即將全面禁止!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生態環境部於今年初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到2020年底,全國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這一規定被業內稱為「禁管令」。
李永華 攝
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印發《關於紮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2020年底,全國範圍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通知》明確了禁止範圍不包括牛奶、飲料等食品外包裝上自帶的塑料吸管。
而在上個月
福州也印發了相關實施方案
到2020年底
率先在五城區部分領域禁止、
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銷售和使用
到2025年
實現有效控制塑料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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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五城區先行先試
方案明確,到2020年底
率先在五城區部分領域禁止、
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銷售和使用
五城區塑料生活垃圾實現「零填埋」
歐陽進權 攝
具體要求
9月8日起,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 小於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 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製造塑料製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
年底前,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五城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 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市餐飲行業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五城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可降解的綠色包裝材料應用比例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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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禁限範圍擴大至沿海縣(市、區)
到2022年底
禁限範圍擴大至沿海縣(市、區)
福建升級版「限塑令」出台,2020年底前,福州多場所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石美祥 攝
到2022年年底
全市 一次性塑料製品消費量
明顯減少
替代產品得到推廣
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
進一步提升
培育和推廣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
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
全市建成區塑料生活垃圾實現「零填埋」
具體要求
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長樂區、福清市、連江縣、羅源縣等沿海地區縣(市、區)城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 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範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縣城建成區、景區景點的餐飲堂食服務,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全市範圍星級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市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膠帶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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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全面禁限不可降解塑料用品
到2025年
全市塑料製品生產、流通、消費
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
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得到提升
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具體要求
縣城以上建成區的集貿市場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勵我市有條件地區,在城鄉結合部、鄉鎮和農村地區集市等場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市餐飲外賣領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強度下降30%。
全市所有賓館、酒店、民宿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全市郵政快遞網點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裝袋、塑料膠帶、一次性塑料編織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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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華社
編輯 林學晨
監製 吳文霖 劉寶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I3fxpXYBF7MU6wDEOu-d.html